阳原县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阳原县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2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成品库及产品展厅500.00平方米,服装制作车间3000.00平方米,门卫(含电动伸缩门)20.00平方米,食堂128.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院面硬化及围墙等室外工程。年加工服装561.60万件。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9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3.1.2财务要求: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2023年9月1日后由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7 09:00:00至 2023-10-0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0-17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宇发 (略) |
地址: | 阳原县揣骨疃镇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315号创新大厦B座25层2508-9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将 | 联系人: | 郭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2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成品库及产品展厅500.00平方米,服装制作车间3000.00平方米,门卫(含电动伸缩门)20.00平方米,食堂128.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院面硬化及围墙等室外工程。年加工服装561.60万件。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9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3.1.2财务要求: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2023年9月1日后由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7 09:00:00至 2023-10-0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0-17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宇发 (略) |
地址: | 阳原县揣骨疃镇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315号创新大厦B座25层2508-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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