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室外氛围文化建设项目++意向公告
某单位室外氛围文化建设项目++意向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外氛围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BKOS-W1001
三、项目概况:室外文化氛围项目包含: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1 | 楼顶、楼面 发光字 | 90 | 初步考虑不锈钢字、不锈钢支架 | 尺寸根据场地情况 |
2 | 地面大字 | 8 | 初步考虑不锈钢 | |
3 | 照壁 | 1 | 初步考虑仿大理石 | 干挂湿挂均可,已有墙体 |
4 | 五角星 | 1 | 铸铝 | |
5 | 灯箱 | 16 | 初步考虑框架镀锌板+钢化玻璃 |
四、项目预算:99万元(以实际招标公告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
七、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交付时间:2023年11月。
交付地点: (略) 松江区。
八、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填写《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向我单位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略) 松江区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采购单位名称: 公开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
参与意向供应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简要情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意见建议反馈情况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意见建议 | 备注 | ||||
(主要针对预算、初步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是否合理,以及对组织实施采购的其他意见建议) | ||||||||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外氛围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BKOS-W1001
三、项目概况:室外文化氛围项目包含: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1 | 楼顶、楼面 发光字 | 90 | 初步考虑不锈钢字、不锈钢支架 | 尺寸根据场地情况 |
2 | 地面大字 | 8 | 初步考虑不锈钢 | |
3 | 照壁 | 1 | 初步考虑仿大理石 | 干挂湿挂均可,已有墙体 |
4 | 五角星 | 1 | 铸铝 | |
5 | 灯箱 | 16 | 初步考虑框架镀锌板+钢化玻璃 |
四、项目预算:99万元(以实际招标公告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
七、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交付时间:2023年11月。
交付地点: (略) 松江区。
八、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填写《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向我单位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略) 松江区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采购单位名称: 公开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
参与意向供应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简要情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意见建议反馈情况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意见建议 | 备注 | ||||
(主要针对预算、初步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是否合理,以及对组织实施采购的其他意见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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