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县、海盐县分公司自动分拣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县、海盐县分公司自动分拣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JXPOST-JX2023-023 | 信 息 类 别 | 货物 |
发布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 交 易 方 式 | 公开招标 |
项 目 名 称 | (略) (略) 嘉善县、 (略) 自动分拣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招标单位 | (略)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中际 (略) | ||
总投资 | 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8.9742万元(含税)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招标部份 估算价 | 标包一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5.13164万元(含税);标包二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3.84256万元(含税)。 | 合同期限 | 三个月 |
标包划分 | 本项目共计2个标包,各标包均中标一个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 项目地点 | 标包一嘉善县台升大道2号、嘉善县姚庄镇洪福东路855号 。标包二海盐桑德兰路8号。 |
招标联系人 | 庞佳玥 | 联系电话 | * |
联 系 地 址 | (略) 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 (略) 。 二、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分拣辅助设备或传输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及相关合同结算依据(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不提供或少提供将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 (略) 邮政分公司或 (略) 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
其它条件 | 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分拣辅助设备或传输设备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及相关合同结算依据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评 标 办 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报名地址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进行线上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直接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再下载招标文件)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 (略) 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并按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
备注 | / |
项目编号 | JXPOST-JX2023-023 | 信 息 类 别 | 货物 |
发布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 交 易 方 式 | 公开招标 |
项 目 名 称 | (略) (略) 嘉善县、 (略) 自动分拣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招标单位 | (略)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中际 (略) | ||
总投资 | 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8.9742万元(含税)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招标部份 估算价 | 标包一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5.13164万元(含税);标包二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3.84256万元(含税)。 | 合同期限 | 三个月 |
标包划分 | 本项目共计2个标包,各标包均中标一个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 项目地点 | 标包一嘉善县台升大道2号、嘉善县姚庄镇洪福东路855号 。标包二海盐桑德兰路8号。 |
招标联系人 | 庞佳玥 | 联系电话 | * |
联 系 地 址 | (略) 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 (略) 。 二、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分拣辅助设备或传输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及相关合同结算依据(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不提供或少提供将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 (略) 邮政分公司或 (略) 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
其它条件 | 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分拣辅助设备或传输设备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及相关合同结算依据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评 标 办 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报名地址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进行线上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直接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再下载招标文件)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 (略) 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并按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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