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桃源街道智园企业党建展厅设施采购项目自行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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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桃源街道智园企业党建展厅设施采购项目自行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相关要求,为探索打造全周期基地党建,在楼宇周边、产业链上下游、区块化“镶边”推进党建工作,深化南山智园“园区立体小社会”模式,完善企业展厅布置,拟采购相关设施展示智园“党建+企业服务”成果,为园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和宣传平台,放大“跟党一起创业”效应,具体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桃源街道智园企业党建展厅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49.8万元。

  项目服务内容:

  采购智园企业党建展厅电子设备(含安装、配送等),采购明细详见清单。

  一、资格要求及报价截止时间

  (一)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18: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报价文件递交至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二、评审方式

  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含报价、营业执照、公司近三年业绩、服务方案等),我单位将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及报价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评判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判标准 评判方式 分值
1 价格 客观 50
2 业绩 客观 20
3 资质 客观 10
4 服务方案 主观 20

  备注:价格部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至我街道提交投标文件或在公告期内将投标文件寄至我街道。

  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并将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好密封工作,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提供正副本。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南山区丽山路51号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0755-*。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7日

  依据相关要求,为探索打造全周期基地党建,在楼宇周边、产业链上下游、区块化“镶边”推进党建工作,深化南山智园“园区立体小社会”模式,完善企业展厅布置,拟采购相关设施展示智园“党建+企业服务”成果,为园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和宣传平台,放大“跟党一起创业”效应,具体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桃源街道智园企业党建展厅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49.8万元。

  项目服务内容:

  采购智园企业党建展厅电子设备(含安装、配送等),采购明细详见清单。

  一、资格要求及报价截止时间

  (一)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18: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报价文件递交至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二、评审方式

  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含报价、营业执照、公司近三年业绩、服务方案等),我单位将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及报价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评判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判标准 评判方式 分值
1 价格 客观 50
2 业绩 客观 20
3 资质 客观 10
4 服务方案 主观 20

  备注:价格部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至我街道提交投标文件或在公告期内将投标文件寄至我街道。

  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并将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好密封工作,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提供正副本。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南山区丽山路51号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0755-*。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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