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后安镇垃圾分选厂及垃圾填埋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县后安镇垃圾分选厂及垃圾填埋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59
项目名称:抚顺县后安镇垃圾分选厂及垃圾填埋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80,183.00
最高限价(元):2,680,183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予以拒绝。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县后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抚顺县后安镇后安村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程信 (略)
地 址: (略) 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 (略)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程信 (略)
账号: *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洋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