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编制招标公告
化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化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cn)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9-42 | |||||||||||
2、项目名称: (略) 化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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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5.4采购内容: (略) 化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东区及西区两个环评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企业成立不足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3.6 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7 供应商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提供平台网上截图; 3.8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cn)登录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系统首页(http://**.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略) ·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请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系统开标。各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交易系统客服电话:*/*。各供应商需在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递交秘钥)。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_module/1001_main/1001_main_index.html?ORGID=*) 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签到(递交秘钥)截止时间内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起20分钟内无法确认的),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 (略) 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审查内容以磋商截止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予以审验,该供应商不得事后对评审结果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略) | |||||||||||
地址: (略) 湍滨南路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03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文化路与滨河路交叉口263号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 |
项目概况 (略) 化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cn)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9-42 | |||||||||||
2、项目名称: (略) 化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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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5.4采购内容: (略) 化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东区及西区两个环评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企业成立不足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3.6 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7 供应商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提供平台网上截图; 3.8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cn)登录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系统首页(http://**.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略) ·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请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系统开标。各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交易系统客服电话:*/*。各供应商需在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递交秘钥)。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_module/1001_main/1001_main_index.html?ORGID=*) 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签到(递交秘钥)截止时间内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起20分钟内无法确认的),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 (略) 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审查内容以磋商截止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予以审验,该供应商不得事后对评审结果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略) | |||||||||||
地址: (略) 湍滨南路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03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文化路与滨河路交叉口263号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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