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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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桐乡市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浙江 (略) 受采购人委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段目: (略) 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

三、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1

(略) 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

1

*元

最高总限价:*元整(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四、采购需求(概述):

(略) 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建设,升级改造一套视频监控工程和智能斑马线指示灯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浙江 (略) ( (略) 梧桐街道振兴东路(东)303号东湖金悦8幢(金悦财富中心)6楼)。

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邮箱),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扫描 (略) 邮箱(*@*q.com), (略) 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

备注:

1.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梧桐街道振兴西路14-1号1幢5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梧桐街道振兴东路(东)303号东湖金悦8幢(金悦财富中心)6楼

传 真:0573-*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

质疑联系人:赵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

(略) (略)

浙江 (略)

2023年9月27日


桐乡市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浙江 (略) 受采购人委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段目: (略) 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

三、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1

(略) 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

1

*元

最高总限价:*元整(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四、采购需求(概述):

(略) 数字安防第七期项目监控标段建设,升级改造一套视频监控工程和智能斑马线指示灯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浙江 (略) ( (略) 梧桐街道振兴东路(东)303号东湖金悦8幢(金悦财富中心)6楼)。

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邮箱),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扫描 (略) 邮箱(*@*q.com), (略) 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

备注:

1.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梧桐街道振兴西路14-1号1幢5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梧桐街道振兴东路(东)303号东湖金悦8幢(金悦财富中心)6楼

传 真:0573-*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

质疑联系人:赵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

(略) (略)

浙江 (略)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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