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家园项目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太行家园项目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太行家园项目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太行家园项目营销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 (略)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太行家园项目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GZ-2023-0926号
3、招标范围:太行家园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营销服务采购项目,包括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地下储藏间及车库等全部可销售物业的规划顾问、营销策划、企划设计、售楼中心装修、装饰、广告执行、销售执行、案场人员和后勤及行政人员管理、营销中心日常运营等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至项目总体销售率达到85%之日,即已销售货量占政府相关部门批示的可售货量的85%(以面积或套数计算)。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服务质量:合格。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开标时间前近两年内(任意一个时间,以落款日期为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招标人的需求(需包含房地产中介服务或房地产经纪服务),并同时具备装饰装修*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无在建工程且一旦中标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5.5、联合体投标的以上内容和投标文件中若无特别要求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 (略)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3-*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宜: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鑫隆名居1号楼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3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洪门社区4#楼7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河南 (略)
2023年9月27日
太行家园项目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太行家园项目营销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 (略)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太行家园项目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GZ-2023-0926号
3、招标范围:太行家园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营销服务采购项目,包括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地下储藏间及车库等全部可销售物业的规划顾问、营销策划、企划设计、售楼中心装修、装饰、广告执行、销售执行、案场人员和后勤及行政人员管理、营销中心日常运营等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至项目总体销售率达到85%之日,即已销售货量占政府相关部门批示的可售货量的85%(以面积或套数计算)。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服务质量:合格。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开标时间前近两年内(任意一个时间,以落款日期为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招标人的需求(需包含房地产中介服务或房地产经纪服务),并同时具备装饰装修*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无在建工程且一旦中标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5.5、联合体投标的以上内容和投标文件中若无特别要求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 (略)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3-*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宜: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鑫隆名居1号楼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3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洪门社区4#楼7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河南 (略)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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