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交流汇流并网柜采购采购公告
龙江交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交流汇流并网柜采购采购公告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YYXM-2023-0805
1.招标条件
哈尔滨亚裕 (略) 受 黑龙江交 (略) 的委托,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组织 龙江 (略)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交流汇流并网柜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黑龙江交 (略) 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2.1项目名称:龙江 (略)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交流汇流并网柜采购
2.2采购内容:交流汇流并网柜51台,下进上出,详见图纸原理图;另需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互感器。
2.3交货期:合同签订15日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始分批安排发货(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
2.5付款方式:预付款30%,分批发货,每次发货支付至该批次货物货款的97%,最后一次发货时结清剩余价款。(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准)。
2.6交货地点: (略) 内(暂定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准。
2.7质量要求:
1、投标商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有效期内自主生产的0.40KV(或0.38KV)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该型式试验报告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标志,结论须满足国标要求。
2、标的物应符合国家、供电公司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电器元件(需采用国内一线知名设备厂商)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原理图等相关报告( (略) 备案证书)。
2.8货物要求:带防雨包装,整装到场,按采购方图纸要求供货。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08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先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报名,报名结束后,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6时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相关事宜请自行查看“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3比选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经企业对公账户办理缴纳文件费相关事宜。
4.4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线上提交报名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黑龙江 (略)
联 系 人:张显阳
电 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交 (略)
地 址: (略) (略) 道里区工程街工程小区108栋
联 系 人:战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亚裕 (略)
地 址: (略) (略) 道里区新阳路508-9号1单元26层4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YYXM-2023-0805
1.招标条件
哈尔滨亚裕 (略) 受 黑龙江交 (略) 的委托,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组织 龙江 (略)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交流汇流并网柜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黑龙江交 (略) 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2.1项目名称:龙江 (略)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交流汇流并网柜采购
2.2采购内容:交流汇流并网柜51台,下进上出,详见图纸原理图;另需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互感器。
2.3交货期:合同签订15日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始分批安排发货(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
2.5付款方式:预付款30%,分批发货,每次发货支付至该批次货物货款的97%,最后一次发货时结清剩余价款。(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准)。
2.6交货地点: (略) 内(暂定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准。
2.7质量要求:
1、投标商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有效期内自主生产的0.40KV(或0.38KV)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该型式试验报告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标志,结论须满足国标要求。
2、标的物应符合国家、供电公司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电器元件(需采用国内一线知名设备厂商)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原理图等相关报告( (略) 备案证书)。
2.8货物要求:带防雨包装,整装到场,按采购方图纸要求供货。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08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先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报名,报名结束后,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6时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相关事宜请自行查看“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3比选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经企业对公账户办理缴纳文件费相关事宜。
4.4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线上提交报名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黑龙江 (略)
联 系 人:张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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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交 (略)
地 址: (略) (略) 道里区工程街工程小区108栋
联 系 人: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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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亚裕 (略)
地 址: (略) (略) 道里区新阳路508-9号1单元26层4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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