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龙江交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YYXM-2023-0804
1.比选条件
哈尔滨亚裕 (略) 受黑龙江交 (略) 的委托,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龙江 (略)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工程监理,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交 (略) 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 (略)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工程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绥满高速(哈尔滨至绥芬河)、鹤大高速(鹤岗至 (略) 界)、建鸡高速(密山至兴凯湖)、哈同高速(哈尔滨至同江)和建黑高速(浓桥至黑瞎子岛)等省内东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与收费站的屋顶、地面以及互通区、中源大道收费站(养护总公司)、肇东服务区两侧、佳木斯养护工区等建设点位;
2.3项目规模:设计装机容量约为7.017MW(直流侧),项目均为380V并网,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用户侧并网方式根据系统安装位置安排相应的并网(接入)点,最终以实际的装机容量为准;
2.4项目范围:设计范围内各个建设点位的建筑、安装、试验、调试、并网发电直至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监理内业资料的编制及验收各项工作;
2.5监理服务期:24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注: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能源局、 (略) 关于光伏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本项目的监理部分比选控制价为:*.0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个2MW及以上光伏项目建筑、安装、试验、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电气(电力)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先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报名,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6时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相关事宜请自行查看“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3比选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经企业对公账户办理缴纳文件费相关事宜。
4.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线上提交报名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截图)。经招标人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比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黑龙江 (略)
联系人:张显阳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交 (略)
地址: (略) (略) 道里区工程街工程小区108栋
联系人:战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亚裕 (略)
地址: (略) (略) 道里区新阳路508-9号1单元26层4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YYXM-2023-0804
1.比选条件
哈尔滨亚裕 (略) 受黑龙江交 (略) 的委托,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龙江 (略)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工程监理,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交 (略) 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 (略) 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东部片区)工程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绥满高速(哈尔滨至绥芬河)、鹤大高速(鹤岗至 (略) 界)、建鸡高速(密山至兴凯湖)、哈同高速(哈尔滨至同江)和建黑高速(浓桥至黑瞎子岛)等省内东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与收费站的屋顶、地面以及互通区、中源大道收费站(养护总公司)、肇东服务区两侧、佳木斯养护工区等建设点位;
2.3项目规模:设计装机容量约为7.017MW(直流侧),项目均为380V并网,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用户侧并网方式根据系统安装位置安排相应的并网(接入)点,最终以实际的装机容量为准;
2.4项目范围:设计范围内各个建设点位的建筑、安装、试验、调试、并网发电直至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监理内业资料的编制及验收各项工作;
2.5监理服务期:24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注: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能源局、 (略) 关于光伏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本项目的监理部分比选控制价为:*.0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个2MW及以上光伏项目建筑、安装、试验、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电气(电力)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先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报名,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6时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相关事宜请自行查看“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3比选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经企业对公账户办理缴纳文件费相关事宜。
4.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线上提交报名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截图)。经招标人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比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黑龙江 (略)
联系人:张显阳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交 (略)
地址: (略) (略) 道里区工程街工程小区108栋
联系人: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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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亚裕 (略)
地址: (略) (略) 道里区新阳路508-9号1单元26层4号
联系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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