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3-0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中车 (略)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高铁枢纽公共智慧 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共设置
480kW充电堆13座,每座充电堆出8回充电终端设备,可设置充电车位104个,项目地址
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北广场新建停车场内分布式布置,具体要求详见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
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2年内具有两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或电力安
装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
3.3资质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且证书合格有效。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略) 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
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 月08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七其他
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
施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中车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
乌鲁 (略)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
工程施工项目 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
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 (略)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高铁枢纽公共智慧 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共设置480kW充电
堆13座,每座充电堆出8回充电终端设备,可设置充电车位104个,项目地址位于乌鲁木
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北广场新建停车场内分布式布置,具体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2.3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高铁枢纽公共智慧 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的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等全
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为止,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
为准。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现行规范规章管理办法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
有效。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2年内具有两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或电力安
装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
3.3资质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且证书合格有效。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略) 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
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3年 09 月 27 日起至2023年 10 月 08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
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2 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
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
地A栋27楼2701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中车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
部基地B栋
联系人:王曲波
电 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
部基地A栋2701室
联系人:段逸晗徐万
电 话: *
日 期: 2023 年 09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中车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B栋
联 系 人:王曲波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 (略)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A栋2701室
联 系 人: 段逸晗徐万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3-0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中车 (略)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高铁枢纽公共智慧 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共设置
480kW充电堆13座,每座充电堆出8回充电终端设备,可设置充电车位104个,项目地址
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北广场新建停车场内分布式布置,具体要求详见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
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2年内具有两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或电力安
装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
3.3资质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且证书合格有效。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略) 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
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 月08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七其他
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
施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中车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
乌鲁 (略)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高铁枢纽公共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
工程施工项目 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
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 (略)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高铁枢纽公共智慧 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共设置480kW充电
堆13座,每座充电堆出8回充电终端设备,可设置充电车位104个,项目地址位于乌鲁木
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北广场新建停车场内分布式布置,具体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2.3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高铁枢纽公共智慧 停车场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的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等全
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为止,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
为准。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现行规范规章管理办法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
有效。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2年内具有两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或电力安
装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
3.3资质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且证书合格有效。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略) 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
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3年 09 月 27 日起至2023年 10 月 08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
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2 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
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
地A栋27楼2701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中车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
部基地B栋
联系人:王曲波
电 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
部基地A栋2701室
联系人:段逸晗徐万
电 话: *
日 期: 2023 年 09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中车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B栋
联 系 人:王曲波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 (略)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A栋2701室
联 系 人: 段逸晗徐万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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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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