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执法人员无人机培训服务及执法设备经营询价比选公告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执法人员无人机培训服务及执法设备经营询价比选公告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近期拟开展“执法人员无人机培训”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就采购事项进行社会化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
二、采购项目及预算:
1、项目名称: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无人机培训服务(10人)
2、项目预算:3万元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承诺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4、具有相应该项目所需的资质;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6、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http://**.cn,搜索公司名称→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7、 (略) 名称、联系电话、邮箱;
8、报价函:以元(人民币)为单位,注明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资料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
五、补充说明:
1、本次谈判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各报名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加或成交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中选单位确认方式:
采购单位对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按照评分办法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单位。
七、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8:30-17:30(五个工作日)
八、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所需 (略) 公章并密封后,送到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金山大道124号)202办公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潘静 联系电话:*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
2023年9月27日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近期拟开展“执法人员无人机培训”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就采购事项进行社会化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
二、采购项目及预算:
1、项目名称: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无人机培训服务(10人)
2、项目预算:3万元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承诺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4、具有相应该项目所需的资质;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6、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http://**.cn,搜索公司名称→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7、 (略) 名称、联系电话、邮箱;
8、报价函:以元(人民币)为单位,注明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资料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
五、补充说明:
1、本次谈判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各报名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加或成交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中选单位确认方式:
采购单位对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按照评分办法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单位。
七、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8:30-17:30(五个工作日)
八、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所需 (略) 公章并密封后,送到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金山大道124号)202办公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潘静 联系电话:*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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