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股份公司天然鳞片石墨粉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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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股份公司天然鳞片石墨粉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略) 天然鳞片石墨粉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略) 天然鳞片石墨粉公开招标PGWZMYHGZHD*招标人为攀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略) 天然鳞片石墨粉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的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以招标系统企业数据分析为准)。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通过企信宝、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均有效,如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材料。 (2)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

其他要求:1、只接受生产型供应商投标,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须大于或等于投标总金额的30%。2、其它要求:(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进入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攀钢 (略) 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不允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3、先送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投标(联系人:张永,电话:*)。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2023年10月13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 (略)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东区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高延彦

联系人:

李永驰

电话:

0812-*

电话:

0812-*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需要上传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如未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评标规则详见附件。

2023年09月27日

公章Epoint

(略) 天然鳞片石墨粉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略) 天然鳞片石墨粉公开招标PGWZMYHGZHD*招标人为攀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略) 天然鳞片石墨粉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的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以招标系统企业数据分析为准)。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通过企信宝、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均有效,如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材料。 (2)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

其他要求:1、只接受生产型供应商投标,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须大于或等于投标总金额的30%。2、其它要求:(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进入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攀钢 (略) 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不允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3、先送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投标(联系人:张永,电话:*)。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2023年10月13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 (略)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东区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高延彦

联系人:

李永驰

电话:

0812-*

电话:

0812-*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需要上传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如未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评标规则详见附件。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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