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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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二次)进行国内询比,现发布询比采购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二次)

一、项目概况:
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线路起于武昌火车站,止于武汉东站。线路全长约12.49公里,共设车站7座,全部为地下线路。

二、询比范围: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

三、工作内容: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对监理工作范围内土建施工(含轨道)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2)按照相应的监理工作实施的方案,对项目土建建设期涉及环境影响的行为进行现场管理。
(3)开展设计文件环保核查,编制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报告。
(4)对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和分类,满足环境专项验收的要求。
(5)配 (略) 、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监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定期呈送相关报告。
(6)收集建设项目前期土建施工期中与环境监理要求的有关资料。

四、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分为1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服务期:暂定至2024年12月。

七、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需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并在本单位注册(与参选人一致);
3.业绩要求:参选人近5年来(2018年9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环境监理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中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等)
4.参选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参选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报名;
5.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的先后顺序)(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供需求方查验(原件备查):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定, (略)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可以为三证合一后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参选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如有)。
5.参选人资格要求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6.参选人业绩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7.参选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http://**)和 (略) 网站( http://**)查询参选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8.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对比通过后,参选人应递交一套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证明申请文件递交询比代理,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九、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 (略) (略) 驻武汉地铁集团项目部( (略) 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30栋1单元1楼101室)
询比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30栋1单元1楼101室
联系人:郑航、李俊贤、韩小玲
电话:*、*、*

(略)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二次)进行国内询比,现发布询比采购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二次)

一、项目概况:
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线路起于武昌火车站,止于武汉东站。线路全长约12.49公里,共设车站7座,全部为地下线路。

二、询比范围: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

三、工作内容: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对监理工作范围内土建施工(含轨道)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2)按照相应的监理工作实施的方案,对项目土建建设期涉及环境影响的行为进行现场管理。
(3)开展设计文件环保核查,编制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报告。
(4)对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和分类,满足环境专项验收的要求。
(5)配 (略) 、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监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定期呈送相关报告。
(6)收集建设项目前期土建施工期中与环境监理要求的有关资料。

四、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分为1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服务期:暂定至2024年12月。

七、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需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并在本单位注册(与参选人一致);
3.业绩要求:参选人近5年来(2018年9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环境监理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中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等)
4.参选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参选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报名;
5.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的先后顺序)(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供需求方查验(原件备查):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定, (略)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可以为三证合一后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参选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如有)。
5.参选人资格要求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6.参选人业绩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7.参选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http://**)和 (略) 网站( http://**)查询参选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8.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对比通过后,参选人应递交一套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证明申请文件递交询比代理,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九、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 (略) (略) 驻武汉地铁集团项目部( (略) 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30栋1单元1楼101室)
询比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30栋1单元1楼101室
联系人:郑航、李俊贤、韩小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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