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客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公交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闵客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公交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闵客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闵客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1223-W*, 1223-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年度第二批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
数量:5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包名称:2023年度第二批10.5米氢能源公交车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合同履约期限: 从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拟供服务供应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正本);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 所投车型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
(3) 投标人须为客车生产企业。
(4) 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略) 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略) 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闵行区放鹤路11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巍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闵客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闵客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1223-W*, 1223-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年度第二批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
数量:5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包名称:2023年度第二批10.5米氢能源公交车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合同履约期限: 从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拟供服务供应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正本);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 所投车型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
(3) 投标人须为客车生产企业。
(4) 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略) 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略) 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闵行区放鹤路11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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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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