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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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

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略) 洪江区横岩乡人民政府的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GZJY-HH-*

4、采购项目预算:47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1批

47万元

47万元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 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注: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 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日0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地点:国正聚源 (略) ( (略) 鹤城区天星东路天星新嘉坡小区4栋3楼302)。

3、方式:现场获取,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④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2;

⑤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其他说明:上述所有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获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9: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略) 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

六、磋商说明

1、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洪江区横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地 址:洪江区

采购代理机构:国正聚源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鹤城区天星东路天星新嘉坡小区4栋3楼302


附件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 期:

有 效 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略) 洪江区横岩乡人民政府的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GZJY-HH-*

4、采购项目预算:47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新建横岩村楠竹加工厂楠竹加工设备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1批

47万元

47万元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 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注: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 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日0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地点:国正聚源 (略) ( (略) 鹤城区天星东路天星新嘉坡小区4栋3楼302)。

3、方式:现场获取,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④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2;

⑤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其他说明:上述所有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获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9: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略) 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

六、磋商说明

1、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洪江区横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地 址:洪江区

采购代理机构:国正聚源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鹤城区天星东路天星新嘉坡小区4栋3楼302


附件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 期:

有 效 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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