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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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终端机,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服务,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其他信息安全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终端接入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交换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服务器

采购单位 (略) 实验中学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6: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慧
项目联系电话 0372-*
采购单位 (略) 实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原路北段 858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卫民*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慧 *

项目概况

(略) 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CS-2023-09

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学生云机房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方式:3.1凡符合资格的响应人,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以下 (略) (略)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2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 3.2.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况

1.1 项目编号:ZKCS-2023-09

1.2 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元

1.5 采购需求:学生云机房项目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 3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该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③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凡符合资格的响应人,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以下 (略) (略)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2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

3.2.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4.1.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实验中学

地址: (略) 平原路北段 858 号

联系人:杨卫民

联系方式:*

6.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联系人:刘慧

联系方式:0372-*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实验中学     

地址: (略) 平原路北段 858 号        

联系方式:杨卫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联系方式:刘慧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

电 话:  037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终端机,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服务,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其他信息安全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终端接入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交换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服务器

采购单位 (略) 实验中学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6: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慧
项目联系电话 0372-*
采购单位 (略) 实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原路北段 858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卫民*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慧 *

项目概况

(略) 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CS-2023-09

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学生云机房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方式:3.1凡符合资格的响应人,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以下 (略) (略)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2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 3.2.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况

1.1 项目编号:ZKCS-2023-09

1.2 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学生云机房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元

1.5 采购需求:学生云机房项目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 3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该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③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凡符合资格的响应人,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以下 (略) (略) (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2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

3.2.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4.1.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略) 开标室(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实验中学

地址: (略) 平原路北段 858 号

联系人:杨卫民

联系方式:*

6.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联系人:刘慧

联系方式:0372-*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实验中学     

地址: (略) 平原路北段 858 号        

联系方式:杨卫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梅东路与金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联系方式:刘慧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

电 话:  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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