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三小学研学实践承办机构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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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三小学研学实践承办机构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南城阳光第三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南城阳光第三小学研学实践承办机构资格项目(项目编号:HFZB-*)采购所需的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服务内容名称

服务期

中标人数量

1

学生外出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

2年

投标人3-5家,定1家中标人;投标人6-8家,定2家中标人;投标人9家或以上,定3家中标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特殊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于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9-*

现场购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止。

7、投标文件于2023年10月19日09:00~09: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9、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 购 人: (略) 南城阳光第三小学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新基社区育才横路1号

联 系 人:叶卓冉

联系电话:076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9-*

广东 (略)

2023年09月28日

广东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南城阳光第三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南城阳光第三小学研学实践承办机构资格项目(项目编号:HFZB-*)采购所需的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服务内容名称

服务期

中标人数量

1

学生外出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

2年

投标人3-5家,定1家中标人;投标人6-8家,定2家中标人;投标人9家或以上,定3家中标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特殊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于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9-*

现场购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止。

7、投标文件于2023年10月19日09:00~09: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9、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 购 人: (略) 南城阳光第三小学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新基社区育才横路1号

联 系 人:叶卓冉

联系电话:076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9-*

广东 (略)

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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