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湘江新城片区07单元01街坊地块原东旭光电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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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湘江新城片区07单元01街坊地块原东旭光电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株洲市天元区湘江新城片区07单元01街坊T05070105地块(原东旭光电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 (略) 天元区湘江新城片区07单元01街坊T*地块(原东旭光电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3年9月12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申请单位:

(略) 天元区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 (略) 天元区湘江新城片区07单元01街坊内,慢城大道与湘芸路交叉口东南侧,拟修改地块面积为48.75公顷(约731.3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盘活闲置资产,完善工业园区周边公共服务配套,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申请拟修改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部分调整为工业邻里中心,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具体调整内容:

(1) 用地及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根据原东旭光电项目用地权属范围线,拟将地块北侧26.72公顷保留为二类工业用地,南侧16.43公顷调整为工业邻里中心,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2)道路修改方案

根据原东旭光电项目用地权属范围线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拟修改地块西侧湘芸路(沧水路-BP规划28路段)道路线型及竖向标高,道路横断面不变。

主要用地指标变化一览表

修改前指标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内容

T*

M2

二类工业用地

*.50

≥0.8

≥30

10-15



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体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T*

G2

防护绿地

10998.67

≥90

实现控制



T*

E1

水域

16998.06

高台岭生态明渠

实线控制

控制长度、宽度、高度:L=850(5m-20m)*4.0m

T*

G2

防护绿地

9005.42

≥90


实线控制


T*

M2

二类工业用地

*.86

≥0.8

≥30

10-15



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体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修改后指标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内容

T*

M2

二类工业用地

*.85

≥0.8

≥30

10-15



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体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T*

G2

防护绿地

6301.92

≥90


实线控制


T*

E1

水域

13193.48

高台岭生态明渠

实线控制

控制长度、宽度、高度:L=850(5m-20m)*4.0m

T*

G2

防护绿地

13776.64

≥90


实线控制


T*

M2

二类工业用地

*.96

≥0.8

≥30

10-15



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体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T*

B1

商业用地

*.30

≤2.5

≤40

≤60

≥20



用途为工业邻里中心,与北侧二类工业用地的防护距离满足环评要求,且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

论证说明

此次控规修改按照国家相关 (略) 相关技术规定进行,通过对用地性质、控制指标和道路线型进行研究论证。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和影响总结如下:

(1)T*地块依据东旭光电用地权属范围线切分为两部分,修改后T*地块沿用现行规划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仅修改净用地面积;T*地块修改为工业邻里中心,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修改后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同时商业用地项目审批前必须满足相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

(2)依据东旭光电用地权属范围线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地块西侧湘芸路(沧水路-BP规划28路段)道路线型及竖向标高,道路横断面维持不变。

(3)修改后,片区人口容量不变,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没有减少,修改对教育、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没有负面影响。

(4)将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修改为工业邻里中心减少局部大货车的通行,修改不会对道路交通产生负面影响。

(5)本次修改未涉及《 (略) 天元区群丰镇总体规划》(2017年修订)中强制性内容, (略) 黄线、橙线、紫线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增加了防护绿地面积, (略) 绿线无负面影响;减少了水域用地面积,但不对高台岭生态明渠造成影响, (略) 蓝线无负面影响。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周小虎(*);沈小雅(*)

6.查询网址:http://**

区位图

原规划示意图

拟修改方案示意图


《株洲市天元区湘江新城片区07单元01街坊T05070105地块(原东旭光电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 (略) 天元区湘江新城片区07单元01街坊T*地块(原东旭光电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3年9月12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申请单位:

(略) 天元区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 (略) 天元区湘江新城片区07单元01街坊内,慢城大道与湘芸路交叉口东南侧,拟修改地块面积为48.75公顷(约731.3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盘活闲置资产,完善工业园区周边公共服务配套,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申请拟修改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部分调整为工业邻里中心,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具体调整内容:

(1) 用地及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根据原东旭光电项目用地权属范围线,拟将地块北侧26.72公顷保留为二类工业用地,南侧16.43公顷调整为工业邻里中心,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2)道路修改方案

根据原东旭光电项目用地权属范围线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拟修改地块西侧湘芸路(沧水路-BP规划28路段)道路线型及竖向标高,道路横断面不变。

主要用地指标变化一览表

修改前指标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内容

T*

M2

二类工业用地

*.50

≥0.8

≥30

10-15



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体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T*

G2

防护绿地

10998.67

≥90

实现控制



T*

E1

水域

16998.06

高台岭生态明渠

实线控制

控制长度、宽度、高度:L=850(5m-20m)*4.0m

T*

G2

防护绿地

9005.42

≥90


实线控制


T*

M2

二类工业用地

*.86

≥0.8

≥30

10-15



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体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修改后指标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内容

T*

M2

二类工业用地

*.85

≥0.8

≥30

10-15



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体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T*

G2

防护绿地

6301.92

≥90


实线控制


T*

E1

水域

13193.48

高台岭生态明渠

实线控制

控制长度、宽度、高度:L=850(5m-20m)*4.0m

T*

G2

防护绿地

13776.64

≥90


实线控制


T*

M2

二类工业用地

*.96

≥0.8

≥30

10-15



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体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T*

B1

商业用地

*.30

≤2.5

≤40

≤60

≥20



用途为工业邻里中心,与北侧二类工业用地的防护距离满足环评要求,且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

论证说明

此次控规修改按照国家相关 (略) 相关技术规定进行,通过对用地性质、控制指标和道路线型进行研究论证。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和影响总结如下:

(1)T*地块依据东旭光电用地权属范围线切分为两部分,修改后T*地块沿用现行规划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仅修改净用地面积;T*地块修改为工业邻里中心,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修改后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同时商业用地项目审批前必须满足相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

(2)依据东旭光电用地权属范围线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地块西侧湘芸路(沧水路-BP规划28路段)道路线型及竖向标高,道路横断面维持不变。

(3)修改后,片区人口容量不变,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没有减少,修改对教育、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没有负面影响。

(4)将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修改为工业邻里中心减少局部大货车的通行,修改不会对道路交通产生负面影响。

(5)本次修改未涉及《 (略) 天元区群丰镇总体规划》(2017年修订)中强制性内容, (略) 黄线、橙线、紫线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增加了防护绿地面积, (略) 绿线无负面影响;减少了水域用地面积,但不对高台岭生态明渠造成影响, (略) 蓝线无负面影响。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周小虎(*);沈小雅(*)

6.查询网址:http://**

区位图

原规划示意图

拟修改方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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