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小游园景观工程
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小游园景观工程
一、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小游园景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南通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项目名称: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小游园景观工程
3.2工程地点: (略) 崇川区
3.3 工程规模:施工面积约3540㎡,其中绿化面积约2200㎡,绿化率62.1% 。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4.1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景观、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照明、架空层家具、户外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4.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4.3本次项目招标控制总价*.20元。
4.4其他要求:关于本项目移交事项特别说明:
本项目由投标人负责移交政府相应部门,移交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办理移交事项,否则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移交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本项目中路灯公园路灯(庭院灯)投标人须 (略) 照明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公园路灯(庭院灯)设计文件图纸深化后,报市审图处、市政路灯管理中心审图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2年 (略) 城市照明管理处,移交要求及细则详见附件--政府投资照明工程移交细则及技术要求,所需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不予调整。
2) (略) 政电箱破坏人行道应缴纳的规费由投标人自行缴纳,相关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
3)地理信息测绘数据报告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
4)本项目竣工验收后 (略) (略) 政和绿化管理局,移交要求及细则详见附件— (略) 区园林绿化工程建管交接管理办法。
5)因非*方原因延期移交的养护费在清单中列项,由投标单位自行填报单价,最终按实际的超期养护时间计算超期养护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自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 (略) 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2 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1 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3 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 (略) 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2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 (略) 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银行已盖付讫的进账单或网银转账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 (略)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 8212 0900 0018 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点击查看>>*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点击查看>>*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30分
地点: (略) 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 (略) |
地址 | (略) 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 | 地址 |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B309 |
联系人 | 姚工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 | 电话 | 0513-* |
邮箱 | / | 邮箱 | *@*q.com |
2023年9月28日
一、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小游园景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南通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项目名称: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小游园景观工程
3.2工程地点: (略) 崇川区
3.3 工程规模:施工面积约3540㎡,其中绿化面积约2200㎡,绿化率62.1% 。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4.1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景观、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照明、架空层家具、户外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4.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4.3本次项目招标控制总价*.20元。
4.4其他要求:关于本项目移交事项特别说明:
本项目由投标人负责移交政府相应部门,移交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办理移交事项,否则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移交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本项目中路灯公园路灯(庭院灯)投标人须 (略) 照明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公园路灯(庭院灯)设计文件图纸深化后,报市审图处、市政路灯管理中心审图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2年 (略) 城市照明管理处,移交要求及细则详见附件--政府投资照明工程移交细则及技术要求,所需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不予调整。
2) (略) 政电箱破坏人行道应缴纳的规费由投标人自行缴纳,相关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
3)地理信息测绘数据报告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
4)本项目竣工验收后 (略) (略) 政和绿化管理局,移交要求及细则详见附件— (略) 区园林绿化工程建管交接管理办法。
5)因非*方原因延期移交的养护费在清单中列项,由投标单位自行填报单价,最终按实际的超期养护时间计算超期养护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自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 (略) 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2 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1 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3 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 (略) 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2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 (略) 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银行已盖付讫的进账单或网银转账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 (略)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 8212 0900 0018 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点击查看>>*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点击查看>>*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30分
地点: (略) 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 (略) |
地址 | (略) 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 | 地址 |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B309 |
联系人 | 姚工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 | 电话 | 0513-* |
邮箱 | / | 邮箱 | *@*q.com |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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