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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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18: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1:00
开标地点 (略) 公证处( (略) 太百购物中心五楼)
预算金额 ¥2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国盛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商贸物流产业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gkzb-11

项目名称: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6辆、客运车24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5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且满足汽车销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本次采购需求。(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能体现岀查询相关结果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4)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社保局出具(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缴纳明细,含委托代理人,入职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时间计算。(5)完税证明;(6)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7)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

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后获取?(报名资料详见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证处( (略) 太百购物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商贸物流产业园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国盛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18: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1:00
开标地点 (略) 公证处( (略) 太百购物中心五楼)
预算金额 ¥2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国盛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商贸物流产业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gkzb-11

项目名称: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6辆、客运车24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5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且满足汽车销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本次采购需求。(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能体现岀查询相关结果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4)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社保局出具(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缴纳明细,含委托代理人,入职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时间计算。(5)完税证明;(6)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7)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

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后获取?(报名资料详见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证处( (略) 太百购物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商贸物流产业园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国盛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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