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跑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
某单位跑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
某单位跑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
采联国际 (略) 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某单位跑道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2023-JHNNAG-G1001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跑道新建工程
2.2、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3、招标控制价:¥*.17元
2.4、建设地点: (略) 亚龙湾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跑道、园路基层、面层,平台、石桥墩、石桥台,乔木、灌木、地被种植,景观照明、灌溉给水等。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跑道新建工程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中近3年内成立的供应商,自其登记之日起算))。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核实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
本项目需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资料:
5.1本项目网页版招标公告;
5.2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5.5《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
5.6接收电子版资料的邮件地址:*@*63.com,供应商的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通知函的形式通知所有按公告要求申请的供应商,只有通过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的才能按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6.2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通过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的名单,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及标书款账号信息。
6.3通过保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将该表盖章pdf版和exl版、标书款底单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代理机构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6.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未按要求缴纳标书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保密资格审查合格发出招标文件后15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实际另行通知),地点为 (略) 新风街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及互联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898-*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898-*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吉阳区新风街261号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
2023年10月7日
某单位跑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
采联国际 (略) 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某单位跑道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2023-JHNNAG-G1001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跑道新建工程
2.2、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3、招标控制价:¥*.17元
2.4、建设地点: (略) 亚龙湾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跑道、园路基层、面层,平台、石桥墩、石桥台,乔木、灌木、地被种植,景观照明、灌溉给水等。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跑道新建工程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中近3年内成立的供应商,自其登记之日起算))。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核实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
本项目需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资料:
5.1本项目网页版招标公告;
5.2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5.5《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
5.6接收电子版资料的邮件地址:*@*63.com,供应商的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通知函的形式通知所有按公告要求申请的供应商,只有通过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的才能按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6.2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通过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的名单,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及标书款账号信息。
6.3通过保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将该表盖章pdf版和exl版、标书款底单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代理机构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6.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未按要求缴纳标书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保密资格审查合格发出招标文件后15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实际另行通知),地点为 (略) 新风街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及互联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898-*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898-*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吉阳区新风街261号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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