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灾救援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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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灾救援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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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灾救援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弘业 (略) (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318

项目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灾救援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1 (略) 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灾救援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1 *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 (略) 应急管理局承担一批森林消防机具设备的供应并提供配套服务,该批设备用 (略) 级物资储备, (略) 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需求,确保森林火灾扑救高效、快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至采购人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至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年4月-2023年9月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信用江苏”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弘业 (略) (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方式:电子文档,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江苏弘业 (略) (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30

开标地点:江苏弘业 (略) (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观山 (略) 民中心8号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金众辉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 (略)

地 址: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联系方式: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代民安、汤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


江苏弘业 (略)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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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灾救援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弘业 (略) (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318

项目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灾救援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1 (略) 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灾救援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1 *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 (略) 应急管理局承担一批森林消防机具设备的供应并提供配套服务,该批设备用 (略) 级物资储备, (略) 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需求,确保森林火灾扑救高效、快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至采购人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至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年4月-2023年9月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信用江苏”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弘业 (略) (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方式:电子文档,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江苏弘业 (略) (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30

开标地点:江苏弘业 (略) (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观山 (略) 民中心8号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金众辉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 (略)

地 址: (略) 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联系方式: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代民安、汤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


江苏弘业 (略)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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