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公示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公示
经 (略) 务会议审议通过,我院拟对相关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和要求,现对拟报废资产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7日—10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虹,电话:025—*,地址: (略) 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邮箱:*@*q.com。
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经 (略) 务会议审议通过,我院拟对相关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和要求,现对拟报废资产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7日—10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虹,电话:025—*,地址: (略) 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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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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