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的公告
(略) 广大家庭建立平等、和睦、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市妇联、市民政局、 (略) 、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关工委拟继续向社会组织公开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介入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本次购买服 (略) 妇联、市民政局、 (略) 、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关工委。
三、项目实施周期
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四、购买项目和内容
拟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1个,具体内容如下:
总体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社工+志愿者”等形式,宣传贯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 (略) 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立足“婚前、婚内、离婚”三个阶段,面向家庭提供婚姻辅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妇儿维权服务等,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教,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平安。
(二)具体要求:
1.入驻中心。在周一至周六上午9:00至下午17:30,至少派1名有相关资质的专 (略) 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建档服务。对接受婚姻家庭辅导的当事人,开展婚恋咨询、婚前辅导、婚姻危机干预、家庭矛盾调解、心理辅导、法律咨询及援助等服务,服务周期内建档500个以上。
3.个案服务。服务周期内,在建档家庭中开展个案辅导、调解服务,对拟离婚当事人的调解率达到50%以上,成功率达到40%以上。持续推进婚恋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加强沟通协作,按照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三色”工作法(即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程度进行“红、黄、蓝”分色管理、分级处置)开展调处,其中,高风险家庭入户排查、回访等跟踪服务不少于60人次。
4.宣传教育。线上线下举办幸福婚姻、家庭教育公益讲座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高校活动不少于50场,其他小组活动不少于20场次。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项目工作、和谐婚姻家庭关系、新婚新育等宣传报道不少于12篇,发布微信、微博不少于50条(相同内容合并计算)。
5.家庭指导。面向新婚夫妻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少于10场次。建好“新婚夫妇成长微信群”,经常性组织新婚家庭开展“微课堂”、情感解答等线上互动、交流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推送婚姻家庭美篇美文每周1篇。
6.家庭教育。关心关爱困境儿童,为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对家庭监护缺乏的特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略) 妇联 (略) 知晓率、关注度,文章阅读量≥1万人(次)。
7.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维权服务。 (略) 级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接听、记录、研判和分级、解答、上报、跟踪反馈、回访工作。按照《12338热线维权服务指南》、《 (略) 妇联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管理规范》要求,认真接待来电来访人员,并做好来访案件档案登记工作。
8.志愿者队*建设。 (略) 级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队*,签定婚姻辅导信息保密协议,制定志愿者管理、培训、交流等制度,开展志愿者团队建设,负责志愿者队*的日常管理。
9. 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按照《人民调解法》及《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 (略) 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并做好调解卷宗和人员档案的整理归档,每月底完成当月的人民调解系统案件录入工作。
10.资料档案。做好服务资料的建档、整理和归档、保密管理工作。做到每月有小结、项目中期和终期分别有总结,并及时向购买主体报送,婚姻登记信息、数据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对外公布和使用。
11.项目督导和评估。配备专业社会工作督导,对工作人员持续进行线上线下监督、指导,每个月不少于1次。建立评估制度,项目结束后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终期评估。
(三)项目经费预算
限额为16万元,包含志愿者培训、值班、误餐、交通补贴,督导及评估费用8000元,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办公电话费用。
五、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略) 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致力于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和家庭事业发展,具备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有实施婚姻家庭公益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稳定和专业的项目执行团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六、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
1.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组织年检记录复印件;
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5.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7:30。
七、项目评审
申报截止时间后,由市妇联、民政局、 (略) 、司法局、总工会、关工委相关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综合实际需求、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等具体内容确定承接主体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八、评估验收
由市妇联、民政局、 (略) 、司法局、总工会、关工委相关负责人组成验收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婚姻家庭辅导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九、资金拨付
购买主体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40% 款项;项目中期评估合格拨付30%;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志愿者补贴发放到位后拨付30%余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妇女联合会 郑敏、罗炜梅
联系电话:0598—*
联系地址: (略) 三元区物资大厦6 (略) 妇联权益部(家儿部)
邮箱:*@*63.com
(略) 妇女联合会 (略) 民政局
(略) (略) (略) 司法局
(略) 总工会 (略)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略) 广大家庭建立平等、和睦、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市妇联、市民政局、 (略) 、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关工委拟继续向社会组织公开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介入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本次购买服 (略) 妇联、市民政局、 (略) 、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关工委。
三、项目实施周期
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四、购买项目和内容
拟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1个,具体内容如下:
总体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社工+志愿者”等形式,宣传贯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 (略) 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立足“婚前、婚内、离婚”三个阶段,面向家庭提供婚姻辅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妇儿维权服务等,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教,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平安。
(二)具体要求:
1.入驻中心。在周一至周六上午9:00至下午17:30,至少派1名有相关资质的专 (略) 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建档服务。对接受婚姻家庭辅导的当事人,开展婚恋咨询、婚前辅导、婚姻危机干预、家庭矛盾调解、心理辅导、法律咨询及援助等服务,服务周期内建档500个以上。
3.个案服务。服务周期内,在建档家庭中开展个案辅导、调解服务,对拟离婚当事人的调解率达到50%以上,成功率达到40%以上。持续推进婚恋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加强沟通协作,按照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三色”工作法(即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程度进行“红、黄、蓝”分色管理、分级处置)开展调处,其中,高风险家庭入户排查、回访等跟踪服务不少于60人次。
4.宣传教育。线上线下举办幸福婚姻、家庭教育公益讲座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高校活动不少于50场,其他小组活动不少于20场次。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项目工作、和谐婚姻家庭关系、新婚新育等宣传报道不少于12篇,发布微信、微博不少于50条(相同内容合并计算)。
5.家庭指导。面向新婚夫妻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少于10场次。建好“新婚夫妇成长微信群”,经常性组织新婚家庭开展“微课堂”、情感解答等线上互动、交流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推送婚姻家庭美篇美文每周1篇。
6.家庭教育。关心关爱困境儿童,为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对家庭监护缺乏的特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略) 妇联 (略) 知晓率、关注度,文章阅读量≥1万人(次)。
7.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维权服务。 (略) 级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接听、记录、研判和分级、解答、上报、跟踪反馈、回访工作。按照《12338热线维权服务指南》、《 (略) 妇联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管理规范》要求,认真接待来电来访人员,并做好来访案件档案登记工作。
8.志愿者队*建设。 (略) 级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队*,签定婚姻辅导信息保密协议,制定志愿者管理、培训、交流等制度,开展志愿者团队建设,负责志愿者队*的日常管理。
9. 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按照《人民调解法》及《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 (略) 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并做好调解卷宗和人员档案的整理归档,每月底完成当月的人民调解系统案件录入工作。
10.资料档案。做好服务资料的建档、整理和归档、保密管理工作。做到每月有小结、项目中期和终期分别有总结,并及时向购买主体报送,婚姻登记信息、数据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对外公布和使用。
11.项目督导和评估。配备专业社会工作督导,对工作人员持续进行线上线下监督、指导,每个月不少于1次。建立评估制度,项目结束后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终期评估。
(三)项目经费预算
限额为16万元,包含志愿者培训、值班、误餐、交通补贴,督导及评估费用8000元,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办公电话费用。
五、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略) 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致力于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和家庭事业发展,具备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有实施婚姻家庭公益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稳定和专业的项目执行团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六、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
1.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组织年检记录复印件;
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5.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7:30。
七、项目评审
申报截止时间后,由市妇联、民政局、 (略) 、司法局、总工会、关工委相关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综合实际需求、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等具体内容确定承接主体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八、评估验收
由市妇联、民政局、 (略) 、司法局、总工会、关工委相关负责人组成验收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婚姻家庭辅导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九、资金拨付
购买主体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40% 款项;项目中期评估合格拨付30%;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志愿者补贴发放到位后拨付30%余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妇女联合会 郑敏、罗炜梅
联系电话:0598—*
联系地址: (略) 三元区物资大厦6 (略) 妇联权益部(家儿部)
邮箱:*@*63.com
(略) 妇女联合会 (略) 民政局
(略) (略) (略) 司法局
(略) 总工会 (略)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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