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水稻种植调研评估招标公告d
有机水稻种植调研评估招标公告d
(略) 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机水稻种植调研评估项 (略) 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有机水稻种植调研评估项目
2.项目内容、规模及要求:开展土壤检测、空气检测、水检测、评估报告等。
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报价人不得高于此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二、工作要求
报价单位将相关资料密封。报价超过项目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处理。报价的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三、本次询价投标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资质证照齐全,具备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四、报价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报价文件及清单(需加盖公司印章);
4.质量保证: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措施的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明截图,以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
6.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承诺函;
8.提供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材料时间:2023年9月27日—10月9日,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
2.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10月9日18:30;
3.材料递交地点: (略) 场监督管理局406室( (略) 巴宜区八一镇塔布路14号);
4.联系人:王兵琴,联系电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机水稻种植调研评估项 (略) 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有机水稻种植调研评估项目
2.项目内容、规模及要求:开展土壤检测、空气检测、水检测、评估报告等。
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报价人不得高于此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二、工作要求
报价单位将相关资料密封。报价超过项目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处理。报价的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三、本次询价投标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资质证照齐全,具备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四、报价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报价文件及清单(需加盖公司印章);
4.质量保证: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措施的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明截图,以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
6.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承诺函;
8.提供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材料时间:2023年9月27日—10月9日,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
2.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10月9日18:30;
3.材料递交地点: (略) 场监督管理局406室( (略) 巴宜区八一镇塔布路14号);
4.联系人:王兵琴,联系电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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