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子坟修缮保护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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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子坟修缮保护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项目概况

倭子坟修缮保护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cn)-公告公示”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倭子坟修缮保护工程

二、项目编号:JSKJ*(GK22)

三、项目预算:约33万元

四、项目需求:倭子坟修缮保护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备: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 (略) 级文物保护工程培训证明;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8.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人须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相应黑名单。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崇川区紫东南苑18号楼66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崇川区紫东南苑18号楼66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 30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崇川区紫东南苑18号楼66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 (略) 崇川区紫东南苑18号楼66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其他补充事宜

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 (略) 紫东南苑18号楼

招标人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 (略) ;

地址: (略) 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蒋惠 联系电话:0513-*,*;

邮 箱:*@*q.com

十二、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cn)-公告公示”栏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倭子坟修缮保护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cn)-公告公示”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倭子坟修缮保护工程

二、项目编号:JSKJ*(GK22)

三、项目预算:约33万元

四、项目需求:倭子坟修缮保护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备: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 (略) 级文物保护工程培训证明;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8.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人须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相应黑名单。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崇川区紫东南苑18号楼66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崇川区紫东南苑18号楼66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 30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崇川区紫东南苑18号楼66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 (略) 崇川区紫东南苑18号楼66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其他补充事宜

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 (略) 紫东南苑18号楼

招标人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 (略) ;

地址: (略) 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蒋惠 联系电话:0513-*,*;

邮 箱:*@*q.com

十二、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cn)-公告公示”栏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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