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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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ZGC-2023-01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6 万元,招标人为儋州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具体详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境外企业提供企业境内注册登
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略) 规
划师或者注册城乡规划师或者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证书的,如项目负责人为境外人员,则
需具有所在国建筑或规划协会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季度财
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为联合
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
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注: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 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的截图在信用中国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
果的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
的截图。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售价:3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5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 海
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和平大道 22 号鹏晖新天地 A 栋 1005 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GC-2023-015
项目名称: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投标单位报价如超过此预算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 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
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含牵头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
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
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
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
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
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略) 人民政府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儋州 (略)
地 址: (略) 那大镇迎宾大道怡心花园 B15 栋 4 楼 420 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 (略)
地 址: (略) 美兰区海甸街道和平大道 22 号鹏晖新天地 A 栋 1005 房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8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ZGC-2023-01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6 万元,招标人为儋州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具体详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境外企业提供企业境内注册登
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略) 规
划师或者注册城乡规划师或者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证书的,如项目负责人为境外人员,则
需具有所在国建筑或规划协会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季度财
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为联合
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
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注: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 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的截图在信用中国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
果的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
的截图。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售价:3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5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 海
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和平大道 22 号鹏晖新天地 A 栋 1005 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GC-2023-015
项目名称: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投标单位报价如超过此预算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略) 环湾新区邻里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 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
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含牵头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
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
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
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
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
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略) 人民政府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儋州 (略)
地 址: (略) 那大镇迎宾大道怡心花园 B15 栋 4 楼 420 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 (略)
地 址: (略) 美兰区海甸街道和平大道 22 号鹏晖新天地 A 栋 1005 房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8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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