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废止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废止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为加强国有土地管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原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登记行为,废止原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颁发的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用地单位(个人)持有的原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具有效力。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为加强国有土地管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原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登记行为,废止原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颁发的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用地单位(个人)持有的原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具有效力。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