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选聘施工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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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选聘施工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选聘施工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GC-2023-07493

1.磋商条件

本项目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 (略) 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选聘施工单位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发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办事处对辖区内所负责实施不属于单项合同金额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零星施工项目的时效性,现对所涉及各类建筑工程零星施工项目的单位进行选择;

2.2磋商范围:完成茨坝街道办事处所管辖区内所有相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具体单个项目的工作内容、工期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3项目费用估算:按单个委托项目计取;

2.4项目实施地点: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辖区,发包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4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 (略) (略)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供2023年度任意两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1)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2)磋商申请人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8磋商申请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0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09 日至2023年 10 月 16 日下午17时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SPCZ)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 (略) 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5 日上午09时30分。

5.2其他: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注: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和供应商、招标代理)》网址:http://**,登录官网后点击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模块即可下载相关资料。技术操作咨询:上 (略) 服务热线:400-883-9300。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开标,请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端(网址:http://**)。找到网上开标室页签,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签章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撤销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我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发包人: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盘龙区青松路6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 (略)

地址: (略) 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李馨慧(*)、李俊(*)

传 真:(0871)*

电 话:(0871)*


, (略) ,盘龙区,昆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选聘施工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GC-2023-07493

1.磋商条件

本项目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 (略) 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建筑零星工程选聘施工单位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发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办事处对辖区内所负责实施不属于单项合同金额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零星施工项目的时效性,现对所涉及各类建筑工程零星施工项目的单位进行选择;

2.2磋商范围:完成茨坝街道办事处所管辖区内所有相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筑修缮与拆除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工程、城市环境整治维修工程等,具体单个项目的工作内容、工期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3项目费用估算:按单个委托项目计取;

2.4项目实施地点: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辖区,发包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4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 (略) (略)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供2023年度任意两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1)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2)磋商申请人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8磋商申请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0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09 日至2023年 10 月 16 日下午17时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SPCZ)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 (略) 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5 日上午09时30分。

5.2其他: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注: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和供应商、招标代理)》网址:http://**,登录官网后点击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模块即可下载相关资料。技术操作咨询:上 (略) 服务热线:400-883-9300。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开标,请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端(网址:http://**)。找到网上开标室页签,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签章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撤销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我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发包人: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盘龙区青松路6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 (略)

地址: (略) 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李馨慧(*)、李俊(*)

传 真:(0871)*

电 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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