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昌县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救助工作方案2023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屯昌县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救助工作方案2023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发〔2020〕30号)在5年过渡期内(2021-2025年)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国家政策调整优化前保持不变,原有政策不退、力度不减的要求,根据《 (略) 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琼教发〔2021〕117号)文件精神,在乡村振兴过渡期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屯昌县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救助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根据《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屯昌县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救助工作方案(2023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反馈。邮箱地址:*@*ttp://**;
(2)书面反馈。反馈邮寄地址:海南审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9号屯昌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岗,邮政编码:*;
(3)电话反馈。反馈电话号码0898-*,联系人:许振宇。
反馈意见应在征求意见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屯昌县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救助工作方案》(2023修订版)
屯昌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发〔2020〕30号)在5年过渡期内(2021-2025年)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国家政策调整优化前保持不变,原有政策不退、力度不减的要求,根据《 (略) 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琼教发〔2021〕117号)文件精神,在乡村振兴过渡期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屯昌县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救助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根据《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屯昌县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救助工作方案(2023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反馈。邮箱地址:*@*ttp://**;
(2)书面反馈。反馈邮寄地址:海南审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9号屯昌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岗,邮政编码:*;
(3)电话反馈。反馈电话号码0898-*,联系人:许振宇。
反馈意见应在征求意见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屯昌县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救助工作方案》(2023修订版)
屯昌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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