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集镇矸石清运工程项目一标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次
芦集镇矸石清运工程项目一标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次
项目概况:芦集镇矸石清运工程项目(一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0 月13 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RB*
2、项目名称:芦集镇矸石清运工程项目(一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9.7万元
5、最高限价:*.43 元
6、资金来源:乡级财政资金
7、工期:15日历天
8、采购需求:对地块内的矸石进行开挖、转运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⑤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略) 。
⑥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即可):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北京时间)
2、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节假日请联系代理机构微信,通过微信发送,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 13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田家庵区金徽华庭1栋12-4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10 月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田家庵区金徽华庭1栋1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 (略) 财政厅《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2、发布媒介: (略) 人民政府网(潘集区芦集镇公共资源交易栏)。
3、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信 (略) 人民政府网(潘集区芦集镇公共资源交易栏)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信息。如因投标人没有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只接受被邀请的单位参与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潘集区芦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潘集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田家庵区金徽华庭1栋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主任 郑工
电 话: * *
项目概况:芦集镇矸石清运工程项目(一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0 月13 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RB*
2、项目名称:芦集镇矸石清运工程项目(一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9.7万元
5、最高限价:*.43 元
6、资金来源:乡级财政资金
7、工期:15日历天
8、采购需求:对地块内的矸石进行开挖、转运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⑤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略) 。
⑥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即可):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北京时间)
2、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节假日请联系代理机构微信,通过微信发送,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 13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田家庵区金徽华庭1栋12-4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10 月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田家庵区金徽华庭1栋1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 (略) 财政厅《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2、发布媒介: (略) 人民政府网(潘集区芦集镇公共资源交易栏)。
3、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信 (略) 人民政府网(潘集区芦集镇公共资源交易栏)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信息。如因投标人没有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只接受被邀请的单位参与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潘集区芦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潘集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田家庵区金徽华庭1栋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主任 郑工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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