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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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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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选公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略) 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企业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无人零售柜合作分成项日业绩:
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原
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
容。
3.3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木项
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应答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9:00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2楼
合同采购部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
的复印件)。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
文件服务。
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
号S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
号S会议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
选人为 (略) (略) ,代理机构为成都一问 (略) 。项目
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
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
2.2采购范围:环城生态区无人零售柜运营,具体点位以*方通知为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五
章。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期限内,驿站投放不超过30台。
2.5采购控制价:分成比例不低于10%。
2.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7中选家数:1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企业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无人零售柜合作分成项目业绩:
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原
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
容。
3.3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9303
3.4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
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应答均无效。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9:0017:00时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2楼合同采购
部获取比选文件。
5.2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S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6.2本次比选的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同一地点公开进行,应答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及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本
次比选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http://**)成
都 (略) 网址:http:/ww.cdxctz..com)上发布。除上述之外,未在其
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上述采购信息,其他任何 (略) 为采购主
体的招标采购以及比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址: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
联系人:余女士

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一问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 (略) 民中心B座2102号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c*必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选公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略) 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企业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无人零售柜合作分成项日业绩:
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原
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
容。
3.3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木项
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应答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9:00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2楼
合同采购部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
的复印件)。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
文件服务。
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
号S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
号S会议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
选人为 (略) (略) ,代理机构为成都一问 (略) 。项目
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
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
2.2采购范围:环城生态区无人零售柜运营,具体点位以*方通知为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五
章。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期限内,驿站投放不超过30台。
2.5采购控制价:分成比例不低于10%。
2.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7中选家数:1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企业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无人零售柜合作分成项目业绩:
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原
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
容。
3.3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9303
3.4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
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应答均无效。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9:0017:00时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2楼合同采购
部获取比选文件。
5.2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S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6.2本次比选的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同一地点公开进行,应答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及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本
次比选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http://**)成
都 (略) 网址:http:/ww.cdxctz..com)上发布。除上述之外,未在其
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上述采购信息,其他任何 (略) 为采购主
体的招标采购以及比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址: (略)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
联系人:余女士

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一问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 (略) 民中心B座2102号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c*必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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