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识别一体机、LED显示屏体等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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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识别一体机、LED显示屏体等采购招标公告

车牌识别一体机、LED显示屏体等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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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车牌识别一体机、LED显示屏体等采购BGBGJTHGXHD*采购人为本溪钢铁(集团)信 (略) 商务协作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车牌识别一体机、LED显示屏体等采购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彩色扫描件),发票与合同必须对应。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需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彩色扫描件),发票与合同必须对应;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6)品牌代理证或者授权证(彩色扫描件)委托方负责审核,评审专家不负责审核,投标方线上提供);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13时15分2023年10月17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溪钢铁(集团)信 (略) 商务协作部

招标公司: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略) 平山区广裕路130号

地址:

(略) 平山区钢铁路1号

联系人:

王鑫

联系人:

丛鹏

电话:

*

电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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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09日

???????????????????????????????????????????????????????????????????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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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识别一体机、LED显示屏体等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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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车牌识别一体机、LED显示屏体等采购BGBGJTHGXHD*采购人为本溪钢铁(集团)信 (略) 商务协作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车牌识别一体机、LED显示屏体等采购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彩色扫描件),发票与合同必须对应。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需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彩色扫描件),发票与合同必须对应;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6)品牌代理证或者授权证(彩色扫描件)委托方负责审核,评审专家不负责审核,投标方线上提供);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13时15分2023年10月17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溪钢铁(集团)信 (略) 商务协作部

招标公司: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略) 平山区广裕路130号

地址:

(略) 平山区钢铁路1号

联系人:

王鑫

联系人:

丛鹏

电话:

*

电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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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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