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奶牛家庭牧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奶牛家庭牧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22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45号)文件精神,关于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奶牛家庭牧场)项目实施主体确定情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依据摸底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了申报,并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决定,现将项目名单公示如下:
广 (略)
公示期7天,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8月27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内容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付海源
联系电话:0352—*
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1日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22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45号)文件精神,关于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奶牛家庭牧场)项目实施主体确定情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依据摸底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了申报,并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决定,现将项目名单公示如下:
广 (略)
公示期7天,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8月27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内容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付海源
联系电话:0352—*
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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