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实验初中校园文化布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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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实验初中校园文化布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 (略) 盐都区实验初中

2、项目名称:盐都区实验初中校园文化布置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 (略)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 (略) 盐都区实验初中校园内

4.2计划开工日期:工期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3质量要求:合格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工程规模: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总投资约22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广告策划或广告牌制作工程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15:00时。

9、评标办法为: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 9日8:30时至2023年10月13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正 (略) (恩源电子商务园3幢6楼604)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电话:*(微信同号),联系人:崔工),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12、投标应知:

(1)对已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从下一年度开始三年内不得参加盐都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例如:2023年8月23日开标,2024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期间不得参加盐都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从下一年度开始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例如:2023年8月23日开标,2024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期间不得参加盐都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材料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建设单位: (略) 盐都区实验初中

招标人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盐都区实验初中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正 (略)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

地 址:盐都区盐渎路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3幢6楼604室


1、招标人名称: (略) 盐都区实验初中

2、项目名称:盐都区实验初中校园文化布置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 (略)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 (略) 盐都区实验初中校园内

4.2计划开工日期:工期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3质量要求:合格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工程规模: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总投资约22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广告策划或广告牌制作工程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15:00时。

9、评标办法为: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 9日8:30时至2023年10月13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正 (略) (恩源电子商务园3幢6楼604)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电话:*(微信同号),联系人:崔工),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12、投标应知:

(1)对已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从下一年度开始三年内不得参加盐都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例如:2023年8月23日开标,2024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期间不得参加盐都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从下一年度开始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例如:2023年8月23日开标,2024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期间不得参加盐都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材料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建设单位: (略) 盐都区实验初中

招标人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盐都区实验初中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正 (略)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

地 址:盐都区盐渎路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3幢6楼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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