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往复式自动洗车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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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往复式自动洗车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往复式自动洗车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16:25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09:30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慧、黄德勇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宁德边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魏宁宁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慧、黄德勇 0593-*
附件:
附件1 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xls

   (略) (略)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往复式自动洗车机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往复式自动洗车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ZB(N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黄德勇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宁德边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宁宁05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慧、黄德勇 059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主要要求

保证金(人民币:元)

备注

1

1-1

往复式自动洗车机

1套

*

*

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1600

/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资格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比选申请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比选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比选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的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

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2.1 比选申请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2.2.2 比选申请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社保或税务或银行等部门出具(或系统上打印)的缴纳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评审小组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比选申请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比选申请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比选申请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前来响应:1、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若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比选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比选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详见比选文件

(三)验收及付款方式:详见比选文件

(四)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宁德分公司( (略) 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比选申请 (略) (略) 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

3.1现场获取:到比选公告列明的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比选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3.2 邮件获取:

①.填写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

(详见附件)

②.按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帐户见本公告账户信息) ,并将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比选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比选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比选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比选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响应。

4、比选文件售价:

纸质比选文件或电子比选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比选文件与电子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2. 比选地点: (略) 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略) (略) )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帐户信息: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王惠霞(比选文件购买)0593-*
(七)其他详见比选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往复式自动洗车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16:25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09:30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慧、黄德勇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宁德边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魏宁宁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慧、黄德勇 0593-*
附件:
附件1 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xls

   (略) (略)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往复式自动洗车机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往复式自动洗车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ZB(N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黄德勇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宁德边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宁宁05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慧、黄德勇 059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主要要求

保证金(人民币:元)

备注

1

1-1

往复式自动洗车机

1套

*

*

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1600

/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资格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比选申请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比选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比选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的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

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2.1 比选申请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2.2.2 比选申请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社保或税务或银行等部门出具(或系统上打印)的缴纳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评审小组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比选申请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比选申请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比选申请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前来响应:1、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若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比选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比选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详见比选文件

(三)验收及付款方式:详见比选文件

(四)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宁德分公司( (略) 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比选申请 (略) (略) 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

3.1现场获取:到比选公告列明的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比选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3.2 邮件获取:

①.填写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

(详见附件)

②.按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帐户见本公告账户信息) ,并将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比选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比选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比选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比选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响应。

4、比选文件售价:

纸质比选文件或电子比选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比选文件与电子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2. 比选地点: (略) 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略) (略) )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帐户信息: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王惠霞(比选文件购买)0593-*
(七)其他详见比选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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