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千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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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千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

1.2项目编号:GTDQZJ*

1.3招标人:中国大 (略)

1.4招标代理机构: (略)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01 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 1 以在框架采购有效期内签署的具体“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合同”注明的交货期为准。 见备注

备注

01:交货地点:以在框架采购有效期内签署的具体“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合同”注明的交货地点为准(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采购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框架采购实施有效期:框架采购实施有效期自本招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买方实际采购需求,买方不承诺在本协议项下向卖方采购组件的容量,买方可依据其实际采购需求随时终止本框架采购协议的执行。框架采购有效期内,招标人保留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范围而单独另行采购的权利。 招标概况:本次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服务于购买方的光伏组件设备贸易型采购或购买方拟开展的项目(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拟收购项目和其他承建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五家中标人进入“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入围供应商”,并由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协议”。在具体采购需求明确后,招标人将组织入围供应商开展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二次优化工作,最终根据二次优化结果由购买方与选定的供应商签署具体的“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合同”。 本次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总容量为100MWp,为招标人预估的总容量,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市场环境与项目情况等原因影响,实际采购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与预估采购总容量一致,若在框架采购实施有效期内未能完成预估总容量的采购,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产品本体、运输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运输费标注出单价)及保险、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税金、检验培训、提供产品技术资料、ODM服务(CQC和TUV认证)、组件铭牌定制、外包装标识定制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费用。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件, 组件类型1:P型双面,功率要求:550Wp及以上,预估容量:10(MW);组件类型1:N型TOPCon双面,功率要求:565Wp及以上,预估容量:90(MW)。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购买方:中国大 (略) /其他与中国大 (略) 一体化管理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以下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内的光伏组件生产厂家(需提供公示截图);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投标产品应通过CQC/CGC/TUV/UL/VDE或国家批准的其他认证机构认证其中之一的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⑤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应符合国家对光伏行业的全部强制性标准及要求,具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⑥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要求(以下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今)单晶光伏组件销售业绩不少于10GW,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企业的年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0GWp,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今)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电力行业无不良记录;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针对上述①-④条款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针对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

①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

④被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组件)”的;

⑤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8)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文件,在开标后的任何时间,评委会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所有文件应清楚编目、封装至投标文件中。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步骤获取采购文件。平台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首页右侧“联系我们”,可获取联系电话及“通采”公众号二维码。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通过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用技术版)”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版本和非加密版本。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否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及地点: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 https://http://**/

其他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其他

8.1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为中心采购平台运营方,标书款、保证金将由平台运营方统一代收代管。标书款、保证金的收取账户名为: (略) 。

8.2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的使用方法详见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官网,投标人可浏览、下载平台操作手册等资料。

8.3本项目将通过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进行采购,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后办理“标证通”,使用“标证通”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文件解密等操作。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后,也可以使用“标证通”参加在本平台进行的其他全流程采购项目。

8.4其他:保密要求: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人:贾超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人:夏云丽、刘宇宁、朱虹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2023年10月10日


, (略) ,丰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

1.2项目编号:GTDQZJ*

1.3招标人:中国大 (略)

1.4招标代理机构: (略)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01 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 1 以在框架采购有效期内签署的具体“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合同”注明的交货期为准。 见备注

备注

01:交货地点:以在框架采购有效期内签署的具体“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合同”注明的交货地点为准(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采购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框架采购实施有效期:框架采购实施有效期自本招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买方实际采购需求,买方不承诺在本协议项下向卖方采购组件的容量,买方可依据其实际采购需求随时终止本框架采购协议的执行。框架采购有效期内,招标人保留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范围而单独另行采购的权利。 招标概况:本次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服务于购买方的光伏组件设备贸易型采购或购买方拟开展的项目(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拟收购项目和其他承建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五家中标人进入“中国大 (略) 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入围供应商”,并由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协议”。在具体采购需求明确后,招标人将组织入围供应商开展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二次优化工作,最终根据二次优化结果由购买方与选定的供应商签署具体的“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合同”。 本次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采购总容量为100MWp,为招标人预估的总容量,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市场环境与项目情况等原因影响,实际采购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与预估采购总容量一致,若在框架采购实施有效期内未能完成预估总容量的采购,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产品本体、运输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运输费标注出单价)及保险、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税金、检验培训、提供产品技术资料、ODM服务(CQC和TUV认证)、组件铭牌定制、外包装标识定制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费用。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件, 组件类型1:P型双面,功率要求:550Wp及以上,预估容量:10(MW);组件类型1:N型TOPCon双面,功率要求:565Wp及以上,预估容量:90(MW)。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购买方:中国大 (略) /其他与中国大 (略) 一体化管理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以下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内的光伏组件生产厂家(需提供公示截图);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投标产品应通过CQC/CGC/TUV/UL/VDE或国家批准的其他认证机构认证其中之一的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⑤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应符合国家对光伏行业的全部强制性标准及要求,具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⑥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要求(以下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今)单晶光伏组件销售业绩不少于10GW,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企业的年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0GWp,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今)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电力行业无不良记录;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针对上述①-④条款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针对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

①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

④被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组件)”的;

⑤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8)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文件,在开标后的任何时间,评委会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所有文件应清楚编目、封装至投标文件中。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步骤获取采购文件。平台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首页右侧“联系我们”,可获取联系电话及“通采”公众号二维码。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通过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用技术版)”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版本和非加密版本。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否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及地点: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 https://http://**/

其他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其他

8.1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为中心采购平台运营方,标书款、保证金将由平台运营方统一代收代管。标书款、保证金的收取账户名为: (略) 。

8.2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的使用方法详见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官网,投标人可浏览、下载平台操作手册等资料。

8.3本项目将通过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http://**)进行采购,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后办理“标证通”,使用“标证通”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文件解密等操作。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后,也可以使用“标证通”参加在本平台进行的其他全流程采购项目。

8.4其他:保密要求: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人:贾超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人:夏云丽、刘宇宁、朱虹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2023年10月10日


, (略) ,丰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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