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民政局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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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民政局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都 (略) (略) 宁都县民政局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DLC2023-ND-C02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LC2023-ND-C024

项目名称: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69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3F* 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专业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取得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0:00 至 **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审模式,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2、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依次确定。 4、磋商过程中最后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 CA 主锁到磋商现场进行报价。二次报价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5、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 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响应保函、纸质响应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略)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80%,工程结算完毕后付至总造价的97%,余款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都 (略)

地址:宁都县北大星城北侧返迁房1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宁都 (略) (略) 宁都县民政局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DLC2023-ND-C02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LC2023-ND-C024

项目名称: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69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3F* 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殡仪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专业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取得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0:00 至 **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审模式,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2、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依次确定。 4、磋商过程中最后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 CA 主锁到磋商现场进行报价。二次报价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5、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 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响应保函、纸质响应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略)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80%,工程结算完毕后付至总造价的97%,余款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都 (略)

地址:宁都县北大星城北侧返迁房1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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