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第二次资金存放招标信息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第二次资金存放招标信息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第二次资金存放招标信息

浙江正大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第二次资金存放招标

2.项目编号:ZDCG*

3.项目内容:

序号

存放期限

金额(万元)

单位

1

12个月

2000

(略) 供销合作总社

2

2000

3

1000

共一个标项。投标人仅能获得一笔资金的存放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中标三家银行机构,即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分别获得2000万元的存放资格,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获得1000万元的存放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

1. (略) 区设有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未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正大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宁梅园支行

银行账号:*1668

3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本公告附件《供应商信息表》,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工本费交纳凭证、最近一期(年度)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等级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com。

4.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信息表》信息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5获取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获取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25日14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封存(可采用邮寄),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离开,不参加开标会。

注: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联系人:沈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26.com,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

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本单位将拒绝签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5日14时30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六、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

七、联系方式

1.委托人名称: (略) 供销合作总社;

地址: (略) 洛隆路234-1;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正大 (略) ;

机构地址: (略) 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座机0573-*; 邮编:*; 邮箱:*@*26.com。





附件信息: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第二次资金存放招标信息

浙江正大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第二次资金存放招标

2.项目编号:ZDCG*

3.项目内容:

序号

存放期限

金额(万元)

单位

1

12个月

2000

(略) 供销合作总社

2

2000

3

1000

共一个标项。投标人仅能获得一笔资金的存放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中标三家银行机构,即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分别获得2000万元的存放资格,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获得1000万元的存放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

1. (略) 区设有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未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正大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宁梅园支行

银行账号:*1668

3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本公告附件《供应商信息表》,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工本费交纳凭证、最近一期(年度)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等级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com。

4.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信息表》信息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5获取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获取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25日14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封存(可采用邮寄),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离开,不参加开标会。

注: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联系人:沈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26.com,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

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本单位将拒绝签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5日14时30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六、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

七、联系方式

1.委托人名称: (略) 供销合作总社;

地址: (略) 洛隆路234-1;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正大 (略) ;

机构地址: (略) 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座机0573-*; 邮编:*; 邮箱:*@*26.com。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