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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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翔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翔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 (略) 临沧项目部(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3-09-10

项目名称:临翔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3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开展临翔区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及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服务时限内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经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供应商根据《临翔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临翔发[2020]8号)要求,实施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具体为:选取10个预算单位部门开展整体支出评价;选取2022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10个重点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选取10个部门开展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纳入2024年年初预算,区本级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开展全覆盖审核,服务内容如下: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从七个方面开展评价:1)目标设定,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预算配置,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3)预算执行,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经费控制率。4)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5)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6)职责履行,包括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乡村振兴工作及其他工作情况。7)履职效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评价:1)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具体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等。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即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项目是否建立内控机制、是否针对项目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是否有效等。3)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建立档案、项目实施、项目建设以及管理措施、制度建设等。4)项目综合效益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5)群众满意度及其他,包括项目实施后群众增加收入情况、群众满意情况、群众对环境满意等情况。

3.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2024年预算绩效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目标编制、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工作。

4.绩效目标填报审核。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政府决策、社会发展要求;绩效目标填报格式规范、填报内容完整、准确、详实、无缺项、错项;绩效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能够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目标可衡量,可评估。

具体绩效评价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预算单位及项目详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服务标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及《 (略) 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绩效评价的方案设计、指标设置、资料搜集、培训、现场评价、社会调查、分析整理、报告撰写等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研究工作、谋求对策,要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报告严谨,客观评价成效,如实反映问题,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整体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5日前严格按照《 (略) 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采购人进度要求,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评审稿),通过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2023年11月30日前出具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并提交采购人;按采购人工作要求开展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及《 (略) 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服务事项。出具的成果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以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服务成果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七)验收要求:供应商按规定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绩效评价报告,向采购人报送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审稿)、绩效评价报告(评审稿),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绩效评价报告应真实、客观、公正,经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采购人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报告评审评分情况,运用于供应商绩效评价业务的费用支付。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展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磋商评审报价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即磋商评审报价=磋商报价×(1-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其参加磋商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及服务能力。

(4)供应商须入库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且未在该平台上查询到不良行为记录。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8)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10)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6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开/评标室(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开/评标室(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2.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彩印件。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其参加磋商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提供供应商及其法人愿意承担承担参加投标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的承诺或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彩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报表),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 (略) ,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文件费的,转账信息如下:

户名:云南 (略) ;

开户行: (略) 昆明前卫支行;

账号:*744

(2)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4.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临翔区财政局

地址:临翔区凤翔路202号

联系方式:0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金山/李正浩

电 话:*/*


临翔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翔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 (略) 临沧项目部(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3-09-10

项目名称:临翔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3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开展临翔区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及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服务时限内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经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供应商根据《临翔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临翔发[2020]8号)要求,实施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具体为:选取10个预算单位部门开展整体支出评价;选取2022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10个重点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选取10个部门开展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纳入2024年年初预算,区本级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开展全覆盖审核,服务内容如下: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从七个方面开展评价:1)目标设定,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预算配置,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3)预算执行,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经费控制率。4)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5)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6)职责履行,包括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乡村振兴工作及其他工作情况。7)履职效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评价:1)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具体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等。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即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项目是否建立内控机制、是否针对项目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是否有效等。3)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建立档案、项目实施、项目建设以及管理措施、制度建设等。4)项目综合效益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5)群众满意度及其他,包括项目实施后群众增加收入情况、群众满意情况、群众对环境满意等情况。

3.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2024年预算绩效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目标编制、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工作。

4.绩效目标填报审核。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政府决策、社会发展要求;绩效目标填报格式规范、填报内容完整、准确、详实、无缺项、错项;绩效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能够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目标可衡量,可评估。

具体绩效评价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预算单位及项目详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服务标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及《 (略) 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绩效评价的方案设计、指标设置、资料搜集、培训、现场评价、社会调查、分析整理、报告撰写等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研究工作、谋求对策,要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报告严谨,客观评价成效,如实反映问题,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整体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5日前严格按照《 (略) 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采购人进度要求,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评审稿),通过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2023年11月30日前出具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并提交采购人;按采购人工作要求开展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及《 (略) 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服务事项。出具的成果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以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服务成果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七)验收要求:供应商按规定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绩效评价报告,向采购人报送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审稿)、绩效评价报告(评审稿),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绩效评价报告应真实、客观、公正,经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采购人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报告评审评分情况,运用于供应商绩效评价业务的费用支付。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展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磋商评审报价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即磋商评审报价=磋商报价×(1-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其参加磋商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及服务能力。

(4)供应商须入库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且未在该平台上查询到不良行为记录。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8)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10)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6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开/评标室(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开/评标室(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2.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彩印件。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其参加磋商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提供供应商及其法人愿意承担承担参加投标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的承诺或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彩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报表),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 (略) ,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文件费的,转账信息如下:

户名:云南 (略) ;

开户行: (略) 昆明前卫支行;

账号:*744

(2)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4.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临翔区财政局

地址:临翔区凤翔路202号

联系方式:0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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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金山/李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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