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建设工程
金华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012-*-04-01-* |
招标人: |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金东区李渔东路2276号 联系人:张晨玲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金华 (略) 地址: (略) 学士南路306-31号 联系人:张晨玲 电话:*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工程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本用房(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和警用训练场等场地建设,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27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52 个。 | ||
招标规模: | (略) 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业务用房,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用地面积 6666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874.1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229.4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85.3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4.02 平方米。其中:窗口用房 217.51 平方米,办案用房 151.36 平方米,业务保障用房 547.67 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 574.8 平方米;设备用房 179.46 平方米;附属用房 558.61 平方米。工程建设地点: (略) 婺城区三江街道,三路口村以东,三晖路以南,义乌街以西,江南翠庭以北。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略) 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建设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1,617,046.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法)。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0-11至2023-10-30,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1-01,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略) 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 ||
行政监督机构: |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 电话: | 0579-*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0-11 |
项目名称: | (略) 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012-*-04-01-* |
招标人: |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金东区李渔东路2276号 联系人:张晨玲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金华 (略) 地址: (略) 学士南路306-31号 联系人:张晨玲 电话:*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工程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本用房(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和警用训练场等场地建设,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27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52 个。 | ||
招标规模: | (略) 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业务用房,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用地面积 6666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874.1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229.4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85.3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4.02 平方米。其中:窗口用房 217.51 平方米,办案用房 151.36 平方米,业务保障用房 547.67 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 574.8 平方米;设备用房 179.46 平方米;附属用房 558.61 平方米。工程建设地点: (略) 婺城区三江街道,三路口村以东,三晖路以南,义乌街以西,江南翠庭以北。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略) 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建设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1,617,046.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法)。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0-11至2023-10-30,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1-01,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略) 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 ||
行政监督机构: |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 电话: | 0579-*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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