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
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 | 环境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措施。 | 2023年10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略) 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书。 2.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业绩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油气或液体化工码头项目的环境监理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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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l)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江 (略)
2023年10月11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 | 环境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措施。 | 2023年10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略) 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书。 2.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业绩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油气或液体化工码头项目的环境监理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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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l)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江 (略)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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