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委托自行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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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委托自行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银川兴蓉 (略)

2023至2024年度委托自行监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己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银川兴蓉 (略) 2023至2024年度委托自行监测项目 。

1.2 采购人: 银川兴蓉 (略)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位 。

1.5 项目概况: 受托单位对银川兴蓉 (略) 进水、出水、无组织废气、污泥、噪声进行取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略) 第六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无组织废气、污泥、噪声,现场采样,化验室分析,出具检测报告 。

2.2 服务期限: 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

2.3 服务地点: 银川兴蓉 (略)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HJ1083-2020)、《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银川兴蓉 (略) 2024年自行检测方案》 等标准和法律法规关于自行监测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要求: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具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与污水处理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3万元人民币的检测合同,合同范围包含废水、无组织废气、污泥、噪声的项目检测;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本项目主要负责人需持有工程师职称,其他主要成员持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化验分析岗位培训证书证书 。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截止在2024年10月1日前到期的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每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银川兴蓉 (略) 办公楼二楼综合部办公室领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月 17 日11时 30分,地点为银川兴蓉 (略) 办公楼二楼综合部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银川兴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四队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951-*

,银川

银川兴蓉 (略)

2023至2024年度委托自行监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己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银川兴蓉 (略) 2023至2024年度委托自行监测项目 。

1.2 采购人: 银川兴蓉 (略)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位 。

1.5 项目概况: 受托单位对银川兴蓉 (略) 进水、出水、无组织废气、污泥、噪声进行取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略) 第六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无组织废气、污泥、噪声,现场采样,化验室分析,出具检测报告 。

2.2 服务期限: 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

2.3 服务地点: 银川兴蓉 (略)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HJ1083-2020)、《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银川兴蓉 (略) 2024年自行检测方案》 等标准和法律法规关于自行监测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要求: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具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与污水处理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3万元人民币的检测合同,合同范围包含废水、无组织废气、污泥、噪声的项目检测;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本项目主要负责人需持有工程师职称,其他主要成员持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化验分析岗位培训证书证书 。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截止在2024年10月1日前到期的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每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银川兴蓉 (略) 办公楼二楼综合部办公室领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月 17 日11时 30分,地点为银川兴蓉 (略) 办公楼二楼综合部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银川兴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四队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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