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尚源环境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年度尚源环境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度尚源环境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尚源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2024年度尚源环境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277.0675?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 (略) 尚源 (略) 所有环卫车辆以生产厂家为标准的车辆维修、维护服务、保养等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项目负责人与被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缴费证明); 3.1.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18时 至 2023年10月16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1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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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度尚源环境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尚源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2024年度尚源环境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277.0675?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 (略) 尚源 (略) 所有环卫车辆以生产厂家为标准的车辆维修、维护服务、保养等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项目负责人与被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缴费证明); 3.1.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18时 至 2023年10月16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1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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