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乙烷灭菌器竞争性磋商公告
环氧乙烷灭菌器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委托,福建 (略) 对[*]RR[CS]*、环氧*烷灭菌器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环氧*烷灭菌器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R[CS]*
项目名称:环氧*烷灭菌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包1(环氧*烷灭菌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3,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环氧*烷灭菌器 | 1(台) | 否 |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方和采购方共同完成。中标方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 | 38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2)本项目不支持远程磋商,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 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明财购〔2021〕9号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写明,“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时间: 2023-10-11 至 2023-10-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福建 (略)
时间:2023-10-2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福建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梅列区列东街东新1路29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8-*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 (略)
福建 (略)
2023年10月11日
(略) (略) 委托,福建 (略) 对[*]RR[CS]*、环氧*烷灭菌器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环氧*烷灭菌器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R[CS]*
项目名称:环氧*烷灭菌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包1(环氧*烷灭菌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3,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环氧*烷灭菌器 | 1(台) | 否 |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方和采购方共同完成。中标方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 | 38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2)本项目不支持远程磋商,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 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明财购〔2021〕9号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写明,“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时间: 2023-10-11 至 2023-10-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福建 (略)
时间:2023-10-2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福建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梅列区列东街东新1路29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8-*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 (略)
福建 (略)
2023年10月11日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