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20: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俞海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城区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琪明*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俞海娇*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表.pdf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XFZZW-2023-ZC023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进行采购,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单项:1000元/项;超过三项(含三项):3000元/案 | 单项:1000元/项;超过三项(含三项):3000元/案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3年;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3年。注:本项目单年预算为*.00元/年(据实结算);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注: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最终结果以 (略) 查询为准。)(4) (略) 级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单位;(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至少包括: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6)投标人信用承诺书;(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方式:至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报名或将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com)进行审核后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报名时需下载网页下方附件报名表填写后同报名资料(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内所有内容”)发送至指定邮箱。
(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城区新区
联系方式:董琪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俞海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海娇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20: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俞海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城区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琪明*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俞海娇*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表.pdf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XFZZW-2023-ZC023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检验鉴定服务进行采购,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单项:1000元/项;超过三项(含三项):3000元/案 | 单项:1000元/项;超过三项(含三项):3000元/案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3年;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3年。注:本项目单年预算为*.00元/年(据实结算);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注: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最终结果以 (略) 查询为准。)(4) (略) 级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单位;(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至少包括: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6)投标人信用承诺书;(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方式:至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报名或将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com)进行审核后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报名时需下载网页下方附件报名表填写后同报名资料(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内所有内容”)发送至指定邮箱。
(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城区新区
联系方式:董琪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俞海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海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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