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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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时将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政部关于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学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的学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问题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分工方案》要求,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和述德述职述廉时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述德述职述廉内容。

整改成效:在2023年2月27日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上对《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学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重要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部分内容。建立了《中共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问题四:执行“三审制”要求不到位。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规范使用《镇宁自治县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查表》;局机关各股室编辑信息要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略) 互联网信息内容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校对,填写《镇宁自治县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查表》,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一般信息由信息员编撰后首先交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然后由归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意识形态直接领导审签后公布,重要信息要经局长终审签发,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涉政表述差错和信息错误。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二是规范使用《镇宁自治县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查表》,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明确了“三审核”人员,压实责任,确保不出现涉政表述差错和信息错误,并建立了信息发布台账,做到信息来源清晰,审核把关严谨。

问题五:人民情怀不浓厚,为民服务有温差。

整改措施:协调良田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顶坛小学权属问题及群众问题事宜,使顶坛村村委会顺利搬入新改建活动室。

整改成效:已商良田镇人民政府及时调整顶坛村活动室,顶坛村活动室为原顶坛小学,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2层),已能满足顶坛村每百名村民30平方米服务面积的要求。

问题六:执行管理要求松软、工作敷衍,未按要求对1978年以前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进行补录。

整改措施:函商各乡镇(街道)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于4月30日前移交我局,由婚姻登记窗口及时完成补录工作。

整改成效:已函商各乡镇(街道)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于4月30日前移交我局,由婚姻登记窗口及时完成补录工作,截止目前,因历史原因,乡镇(街道)均回复无相关档案可移交。目前无可补录数据,但后续我局将继续多方查找相关数据并及时完成补录。

问题七:执行管理要求松软、工作敷衍,未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抽查。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整合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量,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实地检查,及时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双随机问题检查表, (略) 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已于7月7日对县级注册登记的镇宁自治县蜂糖李产业协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商会、镇宁自治县美容美发行业协会、镇宁自治县高荡布依翁座餐饮协会4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情况已录入系统并规范存档。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八:个别班子成员在开展作风革命时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检查个人问题清单,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

整改成效:已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检查个人问题清单,修订完善问题描述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问题九:群众利益观念淡薄。

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在项目现场布置安全警戒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整改成效:对项目分管领导及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发现问题当天即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布置了安全警戒线,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并要求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

整改成效:部分项目已于2023年5月19日办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准复工;针对有关项目已于2023年6月19日报请县人民政府落实土地划拨书,并积极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加强沟通,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尽快复工;加强项目建设调度管理,确保民生项目整体推进,尽快投入使用,更好服务群众。

问题十五:“凡提四必”要求执行不严,干部选用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整改成效:对组织人事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将有关干部人事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进行学习,增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领会和运用能力,完善了相关同志干部任免审批表并进行了备案。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明确了将选人用人事项纳入“三重一大”和党组议事制度,并明确了会议记录规范要求。

问题十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缺失,未按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工作。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按月收缴党费。足额追缴未缴党费人员所欠党费,及时对接县直机关工委,完善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员教育管理。

整改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已收到3名同志入党申请书并开展了谈心谈话,纳入考察范围。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明确专人按月督促党费收缴。足额追缴未缴党费人员所欠党费。对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提醒谈话。

问题十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缺失,未按程序调整支委委员。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调整支委委员及分工。

整改成效:经对接县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于2023年6月5日上报《中共镇宁自治县民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改选支委的请示》,提名改选候选人预备人选。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改选支委委员,后支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分工,相关改选结果已报县直机关工委同意并批复。

问题十八: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缺失,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时开展“三会一课”,明确专人规范收集完善党建资料。

整改成效:对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每月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并明确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收集完善资料。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明确了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和支部活动开展组织、党建档案资料收集。

问题十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缺失,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基本保障配套措施不规范,党务公开信息更新滞后。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基本保障措施,修改更新党务公开栏学习园地和党建信息。

整改成效:对党支部宣传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已健全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基本保障措施,更新了党员活动室内学习园地和党建有关制度上墙,完善了党务公开栏,由专人负责支部活动和党费缴纳公示信息更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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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时将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政部关于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学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的学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问题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分工方案》要求,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和述德述职述廉时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述德述职述廉内容。

整改成效:在2023年2月27日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上对《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学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重要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部分内容。建立了《中共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问题四:执行“三审制”要求不到位。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规范使用《镇宁自治县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查表》;局机关各股室编辑信息要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略) 互联网信息内容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校对,填写《镇宁自治县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查表》,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一般信息由信息员编撰后首先交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然后由归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意识形态直接领导审签后公布,重要信息要经局长终审签发,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涉政表述差错和信息错误。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二是规范使用《镇宁自治县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查表》,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明确了“三审核”人员,压实责任,确保不出现涉政表述差错和信息错误,并建立了信息发布台账,做到信息来源清晰,审核把关严谨。

问题五:人民情怀不浓厚,为民服务有温差。

整改措施:协调良田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顶坛小学权属问题及群众问题事宜,使顶坛村村委会顺利搬入新改建活动室。

整改成效:已商良田镇人民政府及时调整顶坛村活动室,顶坛村活动室为原顶坛小学,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2层),已能满足顶坛村每百名村民30平方米服务面积的要求。

问题六:执行管理要求松软、工作敷衍,未按要求对1978年以前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进行补录。

整改措施:函商各乡镇(街道)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于4月30日前移交我局,由婚姻登记窗口及时完成补录工作。

整改成效:已函商各乡镇(街道)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于4月30日前移交我局,由婚姻登记窗口及时完成补录工作,截止目前,因历史原因,乡镇(街道)均回复无相关档案可移交。目前无可补录数据,但后续我局将继续多方查找相关数据并及时完成补录。

问题七:执行管理要求松软、工作敷衍,未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抽查。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整合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量,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实地检查,及时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双随机问题检查表, (略) 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已于7月7日对县级注册登记的镇宁自治县蜂糖李产业协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商会、镇宁自治县美容美发行业协会、镇宁自治县高荡布依翁座餐饮协会4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情况已录入系统并规范存档。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八:个别班子成员在开展作风革命时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检查个人问题清单,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

整改成效:已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检查个人问题清单,修订完善问题描述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问题九:群众利益观念淡薄。

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在项目现场布置安全警戒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整改成效:对项目分管领导及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发现问题当天即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布置了安全警戒线,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并要求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

整改成效:部分项目已于2023年5月19日办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准复工;针对有关项目已于2023年6月19日报请县人民政府落实土地划拨书,并积极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加强沟通,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尽快复工;加强项目建设调度管理,确保民生项目整体推进,尽快投入使用,更好服务群众。

问题十五:“凡提四必”要求执行不严,干部选用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整改成效:对组织人事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将有关干部人事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进行学习,增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领会和运用能力,完善了相关同志干部任免审批表并进行了备案。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明确了将选人用人事项纳入“三重一大”和党组议事制度,并明确了会议记录规范要求。

问题十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缺失,未按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工作。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按月收缴党费。足额追缴未缴党费人员所欠党费,及时对接县直机关工委,完善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员教育管理。

整改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已收到3名同志入党申请书并开展了谈心谈话,纳入考察范围。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明确专人按月督促党费收缴。足额追缴未缴党费人员所欠党费。对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提醒谈话。

问题十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缺失,未按程序调整支委委员。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调整支委委员及分工。

整改成效:经对接县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于2023年6月5日上报《中共镇宁自治县民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改选支委的请示》,提名改选候选人预备人选。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改选支委委员,后支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分工,相关改选结果已报县直机关工委同意并批复。

问题十八: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缺失,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时开展“三会一课”,明确专人规范收集完善党建资料。

整改成效:对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每月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并明确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收集完善资料。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明确了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和支部活动开展组织、党建档案资料收集。

问题十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缺失,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基本保障配套措施不规范,党务公开信息更新滞后。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基本保障措施,修改更新党务公开栏学习园地和党建信息。

整改成效:对党支部宣传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已健全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基本保障措施,更新了党员活动室内学习园地和党建有关制度上墙,完善了党务公开栏,由专人负责支部活动和党费缴纳公示信息更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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