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示范助餐点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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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示范助餐点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略) 栖霞区八卦洲街道示范助餐点运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JSZB-YD-2023F097

2.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助餐点高质量发展,促进为老助餐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现制定示范性助餐点建设提升行动。按照“管办分离”原则,保持国有资产权属性质不变,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现拟择优选聘一家依法登记并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投标人,对 (略) 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办事处免费提供的助餐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提供助餐点运营服务,打造示范性助餐点形象。

3.项目预算:本项目无预付款和预算金额,招标人免费提供房屋,由中标人出资按助餐点要求进行装修和设施设备安装,自负盈亏。

4.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现场勘查和答疑:签到开始时间:**日14:30,签到截止时间:**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踏勘地址: (略) 栖霞区八卦洲街兑南花园东园。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025-*。

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委派两名代表前往,集中考察或答疑过程中务必对项目进行认真仔细了解,在随后的招标中,对现场资料、环境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投标开始时间:**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14:30。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025-*

办公地址: (略) 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办事处新闸村

1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

办公室地址: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13.文件获取: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按照200元/本收取费用,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投标人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并在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投标人是否通过报名,请各投标人留意邮箱情况,报名审核通过并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q.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1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https:///”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江苏 (略)

**日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略) 栖霞区八卦洲街道示范助餐点运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JSZB-YD-2023F097

2.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助餐点高质量发展,促进为老助餐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现制定示范性助餐点建设提升行动。按照“管办分离”原则,保持国有资产权属性质不变,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现拟择优选聘一家依法登记并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投标人,对 (略) 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办事处免费提供的助餐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提供助餐点运营服务,打造示范性助餐点形象。

3.项目预算:本项目无预付款和预算金额,招标人免费提供房屋,由中标人出资按助餐点要求进行装修和设施设备安装,自负盈亏。

4.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现场勘查和答疑:签到开始时间:**日14:30,签到截止时间:**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踏勘地址: (略) 栖霞区八卦洲街兑南花园东园。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025-*。

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委派两名代表前往,集中考察或答疑过程中务必对项目进行认真仔细了解,在随后的招标中,对现场资料、环境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投标开始时间:**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14:30。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025-*

办公地址: (略) 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办事处新闸村

1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

办公室地址: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13.文件获取: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按照200元/本收取费用,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投标人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并在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投标人是否通过报名,请各投标人留意邮箱情况,报名审核通过并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q.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1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https:///”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江苏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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