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城 (略) 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
2、招标编号:DHFJ[2023]第037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①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本项);
②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有标注说明复印件无效的,需在响应文件正本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投标人须提供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⑧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至少包含 “餐饮配送服务”或“集体用餐配送”的经营范围。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2 时30 分至5 时00 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携带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前台购买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本章第8.1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1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开标室)。
10、公告发布媒介
(https:///)
11、采购人: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六一北路340号
电话:0591-*
联系人:辛女士
12、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电话:*传真:0591-*;
联系人:陈女士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 (略)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
账 号:*001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DHFJ[2023]第037号投标保证金”; 3、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0591-*)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标的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预算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 | 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 * | 30000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城 (略) 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
2、招标编号:DHFJ[2023]第037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①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本项);
②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有标注说明复印件无效的,需在响应文件正本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投标人须提供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⑧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至少包含 “餐饮配送服务”或“集体用餐配送”的经营范围。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2 时30 分至5 时00 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携带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前台购买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本章第8.1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1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开标室)。
10、公告发布媒介
(https:///)
11、采购人: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六一北路340号
电话:0591-*
联系人:辛女士
12、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电话:*传真:0591-*;
联系人:陈女士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 (略)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
账 号:*001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DHFJ[2023]第037号投标保证金”; 3、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0591-*)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标的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预算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团餐配送项目 | 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 *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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